
众多年轻人通宵泡在网吧 (记者 王学军 摄)
网吧管理法规如同虚设
近日,记者走访呼和浩特市一些网吧时发现,上网实名登记、禁止通宵营业、禁止未成年人入内等网吧管理条例成为一纸空文,很多网吧都在肆无忌惮地违规经营。
记者走进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农业大学附近一家网吧时,前台上摆放的牌子上赫然写着“禁止未成年人入内”、“请出示身份证”,网络管理员正忙着网上聊天。“我没有上网卡,也没带身份证……”没等记者把话说完,网络管理员把一张上网卡放到吧台上,头也没抬说道:“押金10块。”
记者之后到来的几个年轻人在前台出示上网卡时,网络管理员匆匆在电脑上刷了一下,根本没有对用户身份进行查实。“上网卡里的信息和他们本人符合吗?”面对记者的疑问,管理员笑着回答说:“借用别人的身份证办卡和用别人的网卡上网的都大有人在,我们哪能查得过来?网卡上的年龄比实际年龄大出三四十岁都不足为奇。”
2008年3月16日,重庆图书馆,小孩在电子阅览室玩游戏。 记者 邹飞 摄
2008年3月16日,重庆图书馆的电子阅览室里坐满了学生。 记者 邹飞 摄 在网吧上网的一位大学生轻松地说:“我上网从来不带上网卡,如果遇到身份登记的网吧,随手写一个假名和假身份证号也没有人询问、核实。”
记者在呼和浩特市文化商城附近一些网吧看到,网吧内的机器几乎座无虚席,其中很多是一脸稚气的未成年人。这些中小学生模样的孩子们大多都在玩网络游戏,神情十分专注,打得兴起时呼朋引伴、嬉笑怒骂。网络管理员告诉记者,很多未成年人用父母的身份证办理上网卡,有的则借用别人的上网卡,而网吧经营者为了盈利往往不查看顾客的身份证。
10月20日晚23时,虽然已是深夜,但呼和浩特市很多网吧热闹异常。在内蒙古大学东门附近一家网吧,数十台电脑只有几台空着,上网的人大多是玩网络游戏的年轻人,有的正专注地打游戏,有的抽烟聊天提神,还有的一边玩游戏一边吃泡面……网吧收银台旁边的柜台上,饮料、方便面、零食、香烟一应俱全,通宵玩家根本不用担心吃喝的问题。直到0时,网吧工作人员还热情地接待前来上网的顾客,并主动询问是否通宵,丝毫没有关门的意思。
网吧违规为何屡禁不止?

2007年9月23日,合川大石中学,很多学生正在该校的电子阅览室里上网玩游戏。见习记者 李晓楠 摄
网吧业在我国的十余年发展中,国务院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游戏出版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加强对网络文化产业的引导和监督。这些法规中明确规定,通宵营业、接纳未成年人、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未成年人禁入标志、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或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等等行为都会受到文化行政部门或公安、工商等部门的惩处,最高可罚1.5万元,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在如此严格的管理规定下,网吧违规经营为何屡禁不止?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高额利润是引诱网吧违规经营的一个主要原因。采访中,不少网吧经营者坦言,未成年人上网和包夜上网是网吧最大的收入来源,如果严格按照法规,禁止未成年人和通宵上网,网吧的经营收入会减少一半。此外,他们还告诉记者,平时文化部门的检查次数较少且有规律,一般是在一些特殊时期才会突击检查,如果被查发现问题,通常也是交点罚款,很少被取缔。

资料图片
与此同时,目前网吧管理体制也存在一些漏洞。文化、公安、工商、电信等多个部门都有监管网吧的权利,但各部门之间长期缺乏畅通的交流渠道,导致“多头管理,难司其职”的现象。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文化部门查处违规网吧,只能吊销文化经营许可证,如果吊销营业执照,就需要工商部门出面;网吧内发生的治安问题属于公安部门管理,而营业时间超时,接纳未成年人等违规行为又属于文化部门管理。这些部门在各自的检查中发现其他部门管辖范围内的问题,通常也很少相互通报。
此外,目前网吧管理中普遍采取的专项治理办法,即由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联手在一段时间内对网吧进行大规模整治,短时间能取得较好的效果,但很快违规行为又回潮。加上专项行动之前走漏风声,还有部分网吧互相串通、通风报信,治理行动难达理想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