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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试水“AA制”婚姻
“甲方:李惟
乙方:赵娜
甲乙双方自愿结为夫妻,为避免婚后双方在财产归属上产生争议,影响夫妻感情,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位于兰州市城关区房屋一套,系甲方婚前独立购置的不动产,该不动产永久归甲方所有;
二、婚前甲方在该房屋内购置有家电如下:
1.34寸三星液晶电视一台;
2.西门子217立升冰箱一台;
3.……
上述家电归甲方所有。
三、乙方婚前拥有个人股票市值八万四千元、基金三万元,个人存款二万六千元,均为乙方个人财产;
四、甲乙双方应互相尊重,若故意损坏对方名下财产应予以赔偿。具体赔偿方式、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日常生活中的自然损耗除外;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坏除外)。
五、婚后甲乙双方财产、工资及其他收入均为各自独立财产,不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协商需要共同购置物品、投资等除外;
六、该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七、该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这是一份婚前财产协议书,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的李惟、赵娜是大学同学,从相识到相恋也有六个年头了,按照通常的理解,认识这么久的两个人在结婚的时候对于财产不会做太多的理性分割,“都要一起过日子了,还算的那么清清楚楚,多伤感情?”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
对于这样的疑问,李惟和赵娜有自己的看法,李惟告诉记者:“婚前财产公证看上去似乎不近情理,中国人不习惯用陌生的条文去规范自己的生活,觉得这太伤感情。可生活本身除了感情,还有很多需要理智面对的问题,经济是这里面最需要冷静面对的。这些年我们见到很多夫妻因为经济问题反目成仇,原本不错的感情最后却一塌糊涂。我们就想在婚前把这些隐患消除掉。实际上,这种看上去比较生硬的做法却在最大限度地保护着我们的婚姻。”
在兰州市公证处记者见到来做婚前财产公证的两对新人,他们对于婚前财产公证的看法和李惟的比较一致。“我们两家都是一个孩子,结婚的时候父母亲都会拿出很多积蓄帮我们成家立业,加上这几年我们自己事业发展的比较稳定,有一定的储蓄,完全放在一起觉得对两个人都不公平,所以才打算做个婚前财产公证。婚后我们也打算平摊生活开销,这种‘AA’制的婚姻也是对各自责任的督促和鞭策。不过如果有了孩子就不一样了,男人应该更多的承担养家的责任。”刚试水“AA制”婚姻的刘俊峰笑着说。
婚前财产公证渐升温
近日,由零点调查公司与上视财经频道合作进行的一项名叫“上海市民结婚费用”的调查显示:10万元是大多数沪上青年人结婚成本的上限;同时,个性化婚礼、婚前财产公证、家庭财产独立管理等新鲜事也更多的被接受。
这份调查表明,随着时代的变迁,人们对于“婚前财产公证”的态度越来越宽容了。其中中高学历者表现最为明显,46%的本科学历者做过或打算做婚前财产公证。在调查中还发现,传统方式上,一般婚后双方的财产是放在一起管理的;但是现在,未婚者对于财产的管理比已婚者更倾向于保留自己的部分财产,然后把余下的部分共同管理。这样,既在经济上有一定的独立性,又不失一个家庭的作用。这种不失个人独立的家庭理财方式,在被调查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中有30%的人表示能够接受。
据兰州市公证处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这两年来做婚前财政公证和婚后财产协议的新婚夫妇逐渐增多,来做婚前财产公证的标的多数以房产、存单、股票、基金等为主。婚前公证越来越得到年轻市民的青睐。分析原因,一方面是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很多人开始意识到婚姻的契约属性,也比较能够更加理智地看待婚姻关系;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公民个人拥有的财产数量在逐渐上升,对于财产的理性处理也必然提到桌面上。所以如果婚前财产的范围和产权归属认定不清,一旦引发婚姻纠纷,处理起来就相当棘手。办理了婚前财产公证,对于以后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都大有好处。
法律界人士认为,在发达国家中,公民都有很强烈的契约意识,结婚、同居等稍有牵涉到共有财产的行为首先想到的都是要去进行公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私有财产的增多,婚前财产公证将会逐渐被更多的人所接受。
婚前财产公证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法学专家认为,社会没有必要排斥婚前财产公证。对于婚前财产公证日渐流行的趋势,西南政法大学谭启平教授认为这是一个非常正常的现象,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首先,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个人财富不断增加。目前进入婚龄的年轻人基本上是伴随着改革开放长大的。他们中相当一部分人是独生子女,而且他们的父辈都会留给他们一定规模的财产。这些财产是通过继承的方式在婚前获得的,有了财产就有了婚前财产公证的前提。如果像过去二三十年前结婚的人,基本上没有多少财产,何谈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