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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午餐”,出租车主为何不买账

来源: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时间:2008-10-15 09:47:08
GPS定位系统应用于货运、公交、出租车行业在我国很多城市也许早已司空见惯。但今年3月,一种由GPS主机、车顶显示屏、摄像头、通话手柄、监听器及一个隐蔽的报警装置组成的新型GPS定位系统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出租车行业启用时,却遭遇“水土不服”,引发诸多争议。

    安装这套新型定位系统后,有部分出租车司机反映不同程度地出现头痛头晕症状,也有乘客因为怕被侵犯隐私而折断摄像头,而免费安装背后的利益分配,更引发了最大的争议。

  新定位系统辐射是否对人体有害

    的姐刘梅跑白班,近一个月来,她每天午后总感觉脑袋昏昏沉沉,困得睁不开眼,休息再好也如此,她说,这对刚过40岁的她而言“实属罕见”。

    和周围的哥的姐一交流,她发现这并非个例,许多人都出现了类似症状,只是轻重程度不同而已。这时候,大家开始想到了新装不久的GPS定位系统,会不会是这东西闹的?

    刘梅认为,我拨打手机1个小时以上都会感觉头晕难受,如今已开启的定位系统需要时时接收信号,岂不是每天要承受十几个小时不间断的辐射?

    乌鲁木齐市一档交通广播节目《安涛在线》,也时常收到出租车司机反映此问题的热线电话和短信。

    为此,该节目主持人安涛联系了设备提供方——新疆掌城科技公司的负责人,此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局下属的辐射监测站对GPS定位系统进行了检测。

    检测报告称,自治区环保局辐射监测站对车载GPS设备表面、距表面1米、两米、5米和7米处的电场强度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其电场强度低于国家标准,对人体没有伤害。

    新疆掌城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晓刚也表示,LED型GPS定位系统通过国家质检部门检测,在国内部分城市推广使用过程中评价良好。

    但有出租车司机仍然认为检测数据没有完全反映真实情况:“相关测试是短时间内的,出租车司机一坐就是一天,全天不间断接受辐射,能对司机健康一点影响也没有吗?”

    还有些司机提出了另外方面的问题,比如装这套系统要盘线好几米,就让司机们不放心。在听到装了这一系统的车因为电路问题差点起火的消息后,一位刘姓车主说什么也不想安装这套设备了。

    百花村车队的哥原刚也始终觉得别扭,“出租车就这么大点空间,还把一大盘线路放在脚下,确实有隐患!”

    但乌鲁木齐市客运统管办党支部书记陈拉利认为这是对新产品不适应的问题。他认为,一种新产品从出现到被大家所接受必然要经历一个过程。他说,在安装GPS定位系统过程中,之所以出现这么多问题,宣传滞后是主要原因。

    他说,安装定位系统最终是为了建设现代化的预约叫车服务系统,让全市百姓享受更周到的出租车服务。GPS定位系统的顶灯可以明显区别黑车、克隆车,精准的定位功能有利于行业管理,对于司乘人员来说,要防劫、定位,摄录设备也能更好地保障安全。

    他表示,出租车协会几次奔赴生产厂家实地考察、比较,最终选定掌城科技,并首先选取20辆出租车进行试运行,在试运行状况良好的情况下,才对全市的出租车进行统一安装。
 是否侵犯个人隐私

    出租车司机王军本是个爱说爱笑的年轻小伙子。自从出租车里安了摄像头,他开始变得沉默寡言。

    “以前很爱和乘客聊天,时事新闻、娱乐八卦,什么都能成为话题瞎侃。”而现在安在副驾驶座正前方的摄像头成了他的“眼中钉”,“摄像头时刻监视着我的一举一动,说什么、做什么都一清二楚,一点隐私都没有,这让人怎么活啊!”

    常搭出租车上下班的季红女士也因担心摄像头时刻监视自己,而坐立不安。

    她认为,出租车虽然也属于公共交通设施,但却带有一定的私密性,乘客从上车开始就与出租车主形成了租用关系,这种专属权应充分考虑到乘客的需求。“强行用摄像头进行拍照或监控,的确侵犯了乘客的隐私权!”

    她说,她经常去北京出差,北京的出租车也大都安装了GPS定位系统,但并没有摄像功能,既能保障司机安全,又能维护乘客的隐私权。

    新疆公廉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淳也认为,乘客在租用时间内支付了相关费用,这期间乘客拥有相应的权利,包括保护自己隐私的权利。

    “从另一个方面说,在没有经过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拍摄下乘客的照片,还有侵犯他人肖像权的嫌疑。”徐淳说。

    “谁去监管监控大厅呢?谁能保证工作人员不擅自查阅这些拍摄内容呢?”一直对摄像头耿耿于怀的王军认为,目前仍缺乏一种有效的管理和约束机制,并不能让大家完全放心。

    还有些人则提到了重庆的做法。2007年年底,重庆一家出租车公司在为旗下1000余辆出租车安装了带有摄像和语音监控功能的新型GPS系统后,重庆市政府公布实施《重庆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出租汽车客运特许经营者不得在车厢内安装摄像装置侵犯乘客隐私权;违反规定者,主管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同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面临吊销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事实上,在乌鲁木齐市,还有乘客因为认定摄像头侵犯隐私权而采取过极端方式,在与司机争执中将摄像头折断。

    但陈拉利认为,出租车属于公共交通工具,在城市公共设施内安装摄像头可以更好地保障乘客和司机的安全,如发生拒载、绕道、丢失物品等情况双方都有据可查,便于举证。司机在正常营运过程中行使的是职业行为,摄像头的安装也可以规范出租车从业者的行为,不存在侵犯隐私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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