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有“洋名”未必就是洋货。根据我国《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食品预包装的标签上必须标示其名称、产地、原料等信息,并且文字和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即使用了洋名,预包装食品仍需要用中文标注其“真实身份”。
浙江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叶建华说:“进口食品价高未必质好。去年浙江省工商局在对进口食品检测中发现,进口食品的合格率是73.3%,而进口保健食品的合格率仅三成多。”
浙江省工商局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不要迷信进口和高价,对于营养补充食品,要多咨询、多了解,不要跟风。另外,购买食品应认真查看其包装上的中文标签,切勿盲目“崇洋”,对进口食品可要求经营者出示相关进口证明,认真甄别其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再决定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