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掀起政府回购景区经营权浪潮
近日,随着江津四面山、武隆仙女山经营权的成功回购,重庆市各区县政府都在积极筹备回购企业手中的风景区经营权。武隆的天生三桥、武隆地缝、芙蓉洞、芙蓉江、芙蓉湖等5个景区也将于8月初完成回购,届时,武隆的所有旅游资源都将掌握在政府手中。
同时,万盛风景管理局也开始协商黑山谷、石林、铜鼓滩景区的回购问题。彭水的阿依河也正在积极和企业沟通回购事宜,而重庆交旅集团等国有企业也在收购兼并中小旅游资源,重庆掀起了一轮的经营权“收权”及资源整合的浪潮。
“我国是禁‘卖’景区经营权的,但重庆仍有许多风景名胜区经营权在私营企业手中,”重庆市旅游局质规处邵建华说,经营权交予民企,门票很容易就成了赚钱工具,根据国家设定景区门票的初衷,主要是为支付景区的维护管理费和工人工资的。所以,重庆政府出台《重庆市风景名胜区条例》对经营权的违规的进一步规范,这只是政府回购景区经营权的原因之一。
其次,个别私营企业往往看重投资收益,对收益率相对较低的配套设施项目或大投入的广告不是很积极,或对景区只顾收门票,不顾景区环境的保护及服务质量,等等,导致景区的长期发展受到制约。
另外,各个企业经营各自的景点,极容易各自为政,最终形成散、乱、小的局面,难以形成强大的竞争力。而政府只有所有权,没有经营权,很难对区域内或跨区域的资源进行整合。对此,重庆市政府支持将已经出让的各景区经营权进行回购,由政府主导景区经营和开发。
政府回购景区经营权是否在走回头路?
景区的经营权再次回到政府手中,让人不得不想起上个世纪90年代,政府“包办”旅游的企业常常因包袱沉重,债台高筑,最后不是倒闭,就是低价出售景区的经营权。政府对景区经营权的回购。是否在走回头路?
“政府回购景区的经营权,是有点走回头路的趋势,经济的问题能用市场解决的就用市场解决,”一位旅游局官员称,现在景区的经营要么是政府组建的独资企业,要么就是私有企业,要么混合所有制企业。其中,国有企业总是有其体制上的弊端,而私有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有其自身经营的灵活性,在市场经济中,更容易发挥其敏捷、自由的优势。
巧合的是,本次景区经营权回购的先锋之一武隆县,在上个世纪末也是靠出售经营而走出旅游困境的。经过近10年的发展,武隆的旅游业已经在重庆40个区县中名列前茅,年接待游客164万多人,旅游也发展成为该县的支柱产业。
“我县旅游业发展初期,全县景区、景点和主要旅游资源的所有权、经营权和开发权在转换经营机制的背景下实现了‘三权分离’,对刚刚起步的旅游开发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武隆区旅游局局长吕劲松说,武隆县经过几年的运行,特别是“申遗”成功后,“三权分离”模式已暴露出景区经营企业行为“短视”、政府管理与主导乏力、经营与保护‘两张皮’等方面的弊端。如交通基础设施、森林植被的保护、旅游资源整体规划的实施等都存在一定缺欠。
景区的发展根本是开发与保护的平衡
“这一轮的回购绝对不是简单的经营权又回到政府手中,而是涉及到政府与企业的利益博弈及景区的长远发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说,有些企业近几年投入很大,干的很好,政府回购对企业的积极性打击不小,经常会出现在第一次谈判中就不欢而散的情景。
“参与景区经营权承包的企业投资巨大,利益很难平衡。”武隆县旅游局局长吕劲松说,完全回购景区的经营权很难,但可以赎回部分股份,如仙女山只回购了51%,即可达到政府主导的目的。通过这种混合所有制,政府既可以发挥其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又可以发挥民营企业灵活的经营模式,二者相得益彰。
重庆市旅游局质规处邵建华认为,景区健康发展并不一定回购就能一劳永逸,关键是回购之后怎么做,经营管理体制跟不跟得上。政府回购景区的根本目的有两个:一是保护景区,不受破坏,二是开发景区,发展做大做强旅游业。政府追求公益性,要保护景区,企业追求利润,就要开发景区。所以,回购也就是要在保护与开发之间寻找平衡点。
邵建华说,如果保护和开发的关系处理好,经营的企业是什么性质无关紧要。但景区回购到政府手中,就要发挥其整合资源的优势,如长江三峡旅游资源的整合就是通过重庆交旅集团收购或兼并沿岸零星的旅游企业而达到收回国有的目的,而政府收回经营权,不但可以加大投资景区的基础设施,保护景区环境,还可以扩大景区的营销范围,整合全区甚至全市的旅游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