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发现,VIP时代贵宾并非如人们所想象的享受着各种各样的优惠,其背后往往暗藏种种消费陷阱。作为一项服务产品来出售的VIP卡,在法律监管中仍然处于真空状态,亟待规范。

原告李治平(右一)当庭表示要上诉。(资料图片)
一纸诉状,VIP该不该取消?
2007年4月7日上午,福州市民李治平来到中国农业银行福州仓山支行三高路分理处,准备领取存款。当时营业厅里等待受理业务的储户很多。李治平等了20多分钟仍未轮到自己办理。这时从外面来了一个人,不排队直接走到窗口办理业务。李治平叫了起来:“排队!排队!怎么能不排队!”来人不予理会。银行保安随即走过来解释说,这名客户是贵宾,可优先办理。李治平才发现1号营业窗口上张贴有“VIP客户、西联汇款优先办理”的告示。
“我感觉自己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这是一种歧视!”律师出身的李治平认为,“银行是提供储蓄服务的经营者,储户是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图片来源:浙江在线
李治平提出,如果银行认为VIP客户更为重要,完全可以专设一个窗口办理贵宾业务,让贵宾插队的做法是对普通储户的一种歧视,农行三高路分理处窗口贴出的“VIP客户、西联汇款优先办理”的告示是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应属无效告示。
同年4月20日,李治平向福州市仓山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认定“VIP客户、西联汇款优先办理”为无效告示,并判令分理处向自己赔礼道歉。

资料图片
2008年5月12日,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作为独立自主经营的商业银行,出于正当的经营效益目的,针对不同类型的客户提供不同的服务方式,是市场经营的客观需要,且被告在营业场所窗口以明示的方式公开张贴“VIP客户、西联汇款优先办理”的告示,针对的是到被告处办理业务的不特定公众,该告示内容并未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该告示的法律效力不应予以否定,李治平要求确认该告示属无效告示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法院同时指出,银行的告示对李治平并未造成损害事实,未对其造成法定权利的损害后果,要求银行赔礼道歉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仓山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李治平的诉讼请求。李治平不服判决,已提起上诉。
VIP卡,暗藏消费陷阱和风险

漫画/王鲁英
VIP是Very Important Person的缩写,直译就是“非常重要的人”、“重要人物、大人物”,人们通常译为贵宾、贵宾卡或高级会员。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除了银行外,各行各业都发放VIP卡。大到买房、买车,小到购买服装、化妆品,商家都会承诺一次性消费金额多少就发放一张VIP卡,以后就可凭这张卡享受一系列贵宾服务。那么,拥有一张VIP卡就真的能享受贵宾待遇了吗?
和李治平不同的是,刘刚是一家银行的VIP客户,他认为李治平为此去打官司没必要,他虽是VIP客户,并没有享受到贵宾的待遇, “那天我去银行办事,刚走进营业大厅就差点吓呆了,简直是人潮汹涌啊,每个窗口都排着一条长队。幸好我有VIP卡,找了一个写着‘VIP客户优先’的窗口,等窗口的人一离开,我直接走了过去。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一阵愤怒的嘘声:‘你怎么插队,排到后面去。’ 我回过头,看到十多双眼睛正毒辣辣地盯着我。我迎住人们喷火的目光,亮了亮手里的VIP卡,理直气壮地说:‘我是VIP客户,享有优先权。’‘哼,就你是!看看我们手里拿的是什么?’有人马上回顶了一句。我定睛一看,当即愣住了,几乎每个人都拿着一张和我手里一模一样的卡。”

深圳购房VIP卡调查 (视频截图)
市民林泉说,今年2月他收到一房地产公司的广告短信,得知该楼盘正在募集VIP客户,办理VIP购房可享受优惠,便前往询问,售楼人员热情地对他说:“你来的真是时候,我们正在推出VIP购房活动,只要成为VIP客户就能在购房时享受一定优惠:购买一套优惠1.5万元,3套送车位(价值8万元)。”
当他问及如何成为VIP客户时,售楼人员表示只要在公司指定的银行存2万元/套的“诚意金”即可,并解释这些钱存在客户的名下,还是活期的,方便客户随时调用,客户只要交存折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就可办理VIP卡。
“后来我才知道,开发商通过发放VIP卡,向客户传达楼盘优惠的信息,从中达到锁定客户的目的,为楼盘的销售铺好了路。与此同时,开发商可以有效预知市场需求状况,如果想购买这个楼盘的人很多,价格肯定会上调,办卡者得到的那一点优惠,也会被调高的价格所淹没。”林泉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