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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怒式"营销:臭名昭著也无妨?

来源:新华网上海频道 时间:2008-06-10 09:43:33
"大胸"就有点击率。这样的网站知名度虽然提高了,但那不是"好名",而是"臭名",难逃低俗网站的厄运。
  低级营销:"毁誉臭名"只会自食其果

    网络是一个开放的空间,是网友自由表达观点的平台,也是信息快速传播的通道。然而,网络管理的相对宽松,给一些"心怀鬼胎"的人创造了机会。"兰董"、"雅阁女"之流正是利用了公众的荣辱观、社会责任感和网络的开放、自由来牟利的。这些行为在污染网络环境,欺骗、愚弄公众的同时,也让公众认清了恶意炒作者的本来面目。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李双龙认为,网络媒体具有开放性的特点,这一方面为人们的自由表达提供了渠道,同时也充斥了很多虚假的、人为制造的所谓"事件"。作为普通公众,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避免成为"看客","去理他反倒中了他的计"。

    从网站经营的角度看,恶俗炒作是某些网站的宣传和营销策略。然而,这样的方式真能给网站带来知名度,并博得网友的青睐吗?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市场营销系副教授吴嵋山说,在知名度、美誉度、满意度、偏爱度、忠诚度这五个品牌要素中,知名度是最低层次的。正向的知名度能促进购买,负向的知名度会造成公众的逆反心理。吴嵋山说,这种"情愿给自己脸上抹黑"、"宁肯挨骂也要让人知道"的营销行为是得不偿失的,随着市场的不断成熟,民众观念理性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这种低级的炒作只能自寻死路。

    恶俗炒作行为虽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但目前,对此种行为的规制仍需依靠网站自律。上海市信息服务行业协会法务部主任周斌卿表示,目前法律层面还难以对这种互联网上的炒作进行规制。以兰董为例,她的攻击对象是80后、90后这个社会群体。虽然她的言行很过激、充满挑衅,但由于并没有直接对某个个人构成伤害,所以也没有一个法律上的主体可以诉讼她。

    周斌卿说,包括行业自律公约在内的道德约束是视频网站行业发展方面的一个有益探索。今年2月份,新华网等八家中央网络媒体共同发起《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目前已有131家网站加入此公约。

作者:刘冬 贾远琨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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