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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上传血腥照片虚构奸杀案

来源: 海峡都市报 时间:2011-02-13 20:46:13

  10日下午,福州网友罗先生因为一时好玩,从网页上下载了两张裸女被杀的血腥照片,说是当天上午11时发生在福州鼓岭的“奸杀案”,发布在QQ群上;群友吴小姐信以为真,将该条消息又转发到另一个群;第二个群群主林先生向吴小姐“确认”消息来源后,将“奸杀案”消息和照片发布在个人博客上,一夜时间点击率近2万。11日,这条“鼓岭奸杀案”消息在网络上引起不小的轰动,特别是在福州本地的论坛和QQ群里引起众多网友的议论和猜测。昨日,晋安警方正式辟谣,并找到最初发布消息的罗先生等3名网友。

  罗先生今年39岁,三明人,在福州开了一家小公司。10日下午3时许,罗先生在网页上看到国外的一篇新闻报道,讲述在海滨发生的一起裸女被杀案件,现场照片十分血腥,他想活跃QQ群的聊天气氛,便将两张照片复制粘贴到QQ群上。群友看到这两张照片后追问这是什么事件,罗先生想到自己和群里的朋友经常在鼓岭一带爬山,便出于好玩的心态说这是当天上午11时左右发生在鼓岭的奸杀案。

  在这个QQ群上的吴小姐在聊天中与罗先生确认消息来源,罗先生一再表示是警方朋友透露的。28岁的吴小姐信以为真,便将消息转到另一个户外的QQ群上。该群群主林先生是29岁的福州小伙子,他看到这条消息后也感到惊奇,向吴小姐核实消息来源。经吴小姐“证实”此事,林先生将这起“奸杀案”图片发到自己的博客上去。仅十多个小时,林先生该条博客消息点击率近2万,“奸杀案”传开。

  晋安警方表示,该事件已经在当地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也对福州旅游名胜鼓岭的声誉造成损害,幸好警方及时介入,调查澄清此事,否则不良影响还将继续;因为3人并非出于恶意进行传播虚假消息,认错态度良好,警方将进一步审理此事后对3人做出相应的惩罚。晋安网安科民警提醒市民,上网时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散布虚假消息;要在纷繁复杂的网络中辨清真伪,不要轻易传播未经核实的消息;在网络上散布虚假消息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严重者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记者 吕蕴岚 通讯员 李振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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