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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爆料称经批准方可怀孕 网友热议评论不一

来源:博客 时间:2009-04-02 04: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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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经医院批准方可怀孕(资料图片)

  【龙虎网报道】近日,有网友报料称,成都武侯区第三人民医院的女职工如果想怀孕,必须先经院方批准,否则难以享受相关福利待遇。(华西都市报4月1日)

  女人在达到生育年龄,且有正常婚姻的情况下,怀孕生子都是合法的,不需要经过什么单位的批准才能怀孕。成都武侯区第三人民医院不准女职工私自怀孕,有剥夺人权之嫌疑,经网上曝光后,网友们声讨声一浪高过一浪。

  四川一网友谈其在找工作过程中的感受时说,成都地区的观念还是比较落后的,公司的情况不了解,女毕业生去大学应聘,上来先问你生过孩子没有,已婚未育的一律不予考虑。国家让大家只生一个,单位是一个都不想让你生。在沿海地区应聘没有遭遇此类情况,从面试到签约都没有问过类似问题。广东一网友不以为然,他说,“这有什么奇怪的,我是广东省惠州市的护士,我们单位也是要打报告,要领导批准的。要是不按照办,正式工就扣奖金,另式工就炒掉的。最好笑的是。如果你在本单位生小孩,你用了多少钱,单位报了社保就给你多少钱,多出来的就属于单位。”

  此外,泉州市一网友很为难的说,“规定生育的确不近人情,但是一窝蜂全去生了,单位怎么办,工作如何开展?我科就一下子几个女同事生孩子,基本上什么活都不干了,天天在科里就是吃东西看报纸,搞得现在工作人手紧张,若再聘人员吧,等这批孩子生完了,科里人又太多了,所以生育别仅顾着自己,也得顾及一下单位嘛。”

  上海一网友爆料说,“医务人员不仅不能自由生孩子,还不能自由休假,不能自由生病,不能自由探亲,不能自由说话,不能自由按照最合理的要求治病,不自由的地方多了去了……”

作者:  责任编辑:拓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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