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司长郭建安首次向媒体披露了这起被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贪污、挪用金额最大的贪官外逃案”中许多鲜为人知的细节。
侦破此案中美合作长达七年
中行广东开平分行前后三任行长———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把总金额为4.83亿美元的银行资金转移到海外。2001年10月案发,随后,三人经由香港逃亡加拿大、美国。而该案也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银行监守自盗案。
同年11月5日,中方向美方提出刑事司法协助请求。2002年、2003年两年间,该案三主犯先后在美落网。
今年9月2日,两许及其亲戚5人被美国认定多项罪名成立,并将于11月宣布最终量刑结果。至此,“开平案”中几名主犯已全部被美国法院定罪。此时,围绕这桩跨国大案展开的中美两国司法部门之间的合作已长达7年。
355万美元巨额赃款从美追回
郭建安透露,2001年至今,两国执法机关(包括其他国家和地区)所进行的协调行动和召开的协调会议难以计数。
郭说,中方先后赴美调查十余次;美方来华调查取证4次;中方先后向美方提供了近15万页的证据材料;中方为美方法庭提供视像听证合作历时3年,先后有6位证人做视频取证共达14个星期,第一次同意并安排在押的服刑人员作为污点证人通过视频向外国法庭作证;中国银行广东分行、开平市政府和相关企业在广东警方和检方的配合下,先后有6位证人赴美出庭作证;有355万美元被犯罪分子余振东卷走的赃款通过刑事司法协助的途径从美国被追回。此外,中国银行还通过民事诉讼等手段从香港地区、美国和加拿大追回了数亿人民币。
目前,包括追回犯罪资产等内容的相关国际合作仍在进行中。
中方首次向美方提起刑事司法协助请求
郭建安表示,“开平案”是2001年《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生效后,中方向美方提起的第一起刑事司法协助请求。
他表示,通过加强相关国家的引渡合作,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实现自我管辖权。当因为某种原因,使我方无法行使管辖权时,通过让渡管辖权给被请求国,进而通过刑事司法协助和其他国际合作,支持被请求国依据本国法和我们提供的证据,在本国对逃犯定罪判刑,也不失为一种有效打击跨国犯罪的思路。通过与被请求国的司法合作,极大节省有限的司法资源。
■细节
服刑人员通过视频跨国作证
郭建安表示,开平案大致可以归纳为8个阶段。
1 案发出逃
2001年10月12日,中国银行的联行资金系统升级,发现广东开平约有485万美元的窟窿,遂报案。警方随后发现,三主犯携家小出逃。
2 合作开始
2001年11月5日,中方向美方提出(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查找逃犯下落,扣押犯罪资金,派员赴美调查取证。
2002年春,“三国四方”会议在北京和广州举行,中国、美国、加拿大和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执法机构就此案的案情、侦查方向和国际合作内容进行磋商,并达成广泛共识。
2002年8月,时任美国司法部部长的阿什克罗夫特访华,时任中国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在与其会谈时提及此案,希望美方给予合作,中美双方能携手早日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3 主犯被捕
余振东、许国俊和许超凡先后于2002年12月、2003年9月和10月落网。
2003年9月,前司法部部长张福森率团访美,阿什克罗夫特亲手将余振东转往美国而被美国没收的355万美元支票交到张的手中,将此笔款项返还中方。
4 中美协作
美方向中方提出请求,希望派员来华取证,请求中方提供证据、协助组织视像听证、协助组织美方遴选证人赴美出庭作证。7年来,美国先后向中方提出6次刑事司法协助请求。
5 余振东回国
2004年,余振东在美签署认罪求情书,自愿回国受审,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
2005年8月,中美两国在广州和拉斯维加斯之间进行首次跨国视像听证,3位中国证人先后向美国法庭作证两周。
6 美方起诉其他嫌犯
2006年1月,美国司法部通过其官方网站正式宣布,向许超凡、许国俊、邝婉芳、余颖怡和邝华甫(在逃)5名被告提起15项控罪。
7 正式开庭
2008月10月6日,经过7年准备,美国诉许超凡等人案在拉斯维加斯美国联邦法庭正式开庭。
8 定罪裁决
经过3个月的法庭审理,控辩双方展示证据、提供证人当庭作证、法庭辩论,8月29日,大陪审团作出4名被告有罪判决。具体量刑判决预计11月24日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