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 页 加为收藏

再揭“达娃之争”内幕

来源:第一食品网 时间:2008-08-07 10:47:43
作者:鸿水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达能很有可能在国内外的法律诉讼中,面临全面溃败的危险。”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马林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曾公开这么讲。他之所以这么讲,那是因为,2007年5月7日,达能亚洲向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提起的仲裁案件前不久已经被瑞典仲裁庭驳回,而且,达能提出的对娃哈哈采取临时措施的请求被驳回以后,达能还给斯特哥尔摩的仲裁庭写了“保证书”,“保证:如果达能的仲裁申请最终被驳回,而娃哈哈当事人和宗庆后因该项临时措施遭受了损失且仲裁庭认定对该损失应给予赔偿,则达能亚洲及其子公司将依照仲裁庭的决定支付赔偿”。
 
达能不仅仅在中国国内遭遇诉讼多连败,就是在国外,也面临全面崩溃的局面。那么,已经到了这种地步,达能是不是需要反思一下自身的问题呢?
 
从媒体评论人的角度出发,鸿水发现: 11年来,达能从来没有对合资公司的生产、技术、营销、管理、研发等各方面做出投入,也没有做出贡献;其次,10年来,合资公司从5家发展到39家,达能的董事们或高管们却从来没有进入过这些公司,连39家合资公司的大门朝那里,有没有开业都不知道;第三、中方董事一直欢迎达能董事进入,特别是宗庆后辞去董事长后,中方董事要求并希望达能作为大股东进驻并管理合资公司的生产经营,但至今为止,达能一致没进入;第四、达能董事不尽职,这一表现就是达能在中国的失败表现,比如,乐百氏的倒掉,光明的亏损等等。
 
即便是如此,可在空前激烈的商战“达娃之争”中,达能的公关还是相当猖狂。就像鸿水曾引用典故评价达能在中国的行为是“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一样,尽管达能在“达娃之争”中的官司一败再败,但达能仍然通过公关力量让自己占有某些主导话语权。而对于支持娃哈哈和支持宗庆后的国人,则被冠以“民族主义”,且是“纯粹”的。这也就意味着,达能通过公关公司在给宗庆后“泼粪”,即便是不能将娃哈哈置于死地,也要把宗庆后搞臭。
 
鸿水是做媒体出身的,在报纸的经营中,一旦像达能这样的跨国企业成为报纸的广告客户,很多报纸很难保持一个中立的立场来客观地对待和达能有关的负面新闻、评论。网站更是如此,当鸿水的评论在某些网站发布以后,网站就会有人说,能不能删除这篇文章,问其原因,很简单,达能是他们的客户。由此可见,达能在某些话语权方面的公关优势使得娃哈哈和宗庆后处于明显的不利地位。
 
与之同时,很多国内的企业家、评论家和一些业界精英人士多半是通过报纸、通过网站得知和“达娃之争”有关的新闻和信息的。而这些新闻、信息中,多半是达能的所谓“正义声讨”。而这种声讨是对中国法律的污蔑与亵渎。为什么这么说?因为,继桂林竞业禁止案、杭州商标仲裁案、新疆诉讼案等诸多国内诉讼,以及8月4号被杭州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的达能关于撤消娃哈哈商标仲裁结果的申请,这也就意味着“娃哈哈”商标最终被确认归属娃哈哈集团。一路走来,娃哈哈是全胜,而达能完败,这也就说明达能在某些方面的确存在严重问题。如果达能没有问题,全国各地的法院都判达能败诉吗?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达能的无耻行为再一次被放大,他们不但通过公关公司蔑视法院的判决,而且攻击中国的法律,一切只为达能的利益最大化。达能说娃哈哈说中国企业没有“契约
作者:  责任编辑:王芳芳
数据统计中!!
上一篇:探秘:山东歌舞剧院起死回生内幕
下一篇:没有了
最新评论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
关于我们 | 保护隐私权 | 网站声明 | 投稿办法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不良信息举报:yunying#cnwnews.com(将#换成@即可)
京ICP备050044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