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有人在湖南红网上发帖称,湖南省双峰县县委、县政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请求”将涉嫌收购25根象牙的犯罪嫌疑人李定胜取保候审。网帖称,双峰县企业主李定胜被抓后,利用关系私下说情,最终让县政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向娄底市委政法委“请求”将已逮捕的李定胜取保候审,理由是如果不放人,会影响企业发展。记者获得的一份名为《中共双峰县县委双峰县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对李定胜涉嫌非法经营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的请示》的复印件,更为清晰地揭示了这一过程。(今日本报B13版)
发红头文件为嫌犯求情不是首次出现,仅媒体公开报道就有数起,比如,2010年10月30日,太原市晋源区古寨村发生违法强拆事件,一村民被强拆者棒击致死。事发后,晋源区政府发函给两级法院请求“慎重量刑”。为嫌犯求情,总得有个理由。比较太原和双峰这两起公函事件,它们给出的理由都包括“为了维护社会稳定”。
且不说所谓的维护社会稳定能否经得起推敲,即便属实,理由也极其苍白,如果真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就不应该试图破坏法律公平、司法独立。试问,这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还是为了维护小圈子的稳定?众所周知,现行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该什么审,该什么判,必须以法律为依据。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而当前,中央正启动新一轮司法改革,要落实好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宪法原则,就必须防止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现象,而司法机关应该敢于排除各种干扰,敢于坚持原则、坚持真理、依法办事。面对政府的红头文件,当地司法机关的立场如何?
据悉,李定胜至今“逍遥法外”。知情人士告诉记者,2013年李定胜被取保候审,如今一年多过去了,案件已经移交检察院起诉,但至今仍未能开庭。这一状况令人忧虑,难道双峰的红头文件真的发挥作用了?若如是,这是法律的耻辱。
更该追问的是,当地政府发红头文件是否与私利有关。据报道,事发后,李定胜用做生意积累起的人脉,找到了县里的一个领导,这个领导指示有关部门要想办法将李定胜“救”出来。一个救字,耐人寻味。李定胜与该领导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应该彻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