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网首页-资讯中心-商业-内幕-商评-财经-股市-精英-科技-互联网-创业-汽车-企业-房产-娱乐-社会-图片-财经圈

主页>社会资讯>媒体评论>

女老板为何因户外广告牌性贿赂城管?

来源:腾讯 时间:2014-04-16 15:16:52

  这样的情况在全国范围看,并不是个例,还由此产生了很多纠纷。

  城管还要正大光明地拿户外广告收益的4至7成

  在2009年广州集中整治户外广告数月之后,此前几乎集体沉寂的广告企业终于不再沉默。广州广告行业协会会长更是当场炮轰有关部门行为粗暴,与民争利。

  最让广告企业难以接受的是,不论是公有物业还是私有物业上的户外广告,城管部门都要通过拍卖来确认经营权,拍卖所得自己占四成。多个企业老板提到私人物业正佳广场“大电视”六年经营权拍了5000万元一事,其中40%,也就是2000万元归属城管。

  一LED广告位业主邝先生更是调侃道,9%的各种经营性税收,25%的所得税,再加政府的40%,“恐怕只有世界超一流的广告公司才能应付,我们这些小企业只能无奈转行”。

  中大法学院周林彬教授表示,管理私人物业上的广告位,不能侵犯物权。要限制私人财产权,就必须拿出相应的法律依据,而城管部门对私人物业进行拍卖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从全国范围来看,广州还是厚道的,攫取了4成,而杭州则是要拿走拍卖收益的70%,更为疯狂的是四川内江市城管局,竟然发布户外广告竞标公告,标的为人行道经营权。

  户外广告牌不是不需要治理,但不应是目前这个治理思路

  中国的户外广告,最首要考虑的应该是安全问题,而规划、城管、工商不具备相关资质

  中国的户外广告乱象,最先需要整治的,是安全问题,但安全问题是目前为止仍然被忽视的。中国街头一些户外广告牌,一般是向墙体内砸进钢钉或膨胀螺丝来固定,而一些广告牌则是用劣质的角铁和木方制作而成,经过一段时间的腐蚀就摇摇欲坠,很危险。

  按照香港的规定,挂在街头上的广告牌,抗风级别应在八级风以上,但中国内地目前既无标准也无实际规范。比如夏天的南京,六七级风天还是经常出现的,去年,家住南京的杨女士,买菜回家途中,经过一家旅行社门口,两块广告牌底板突然脱落,砸在她身上,杨女士背部和左胳膊受伤。类似这样的新闻,也比比皆是。

  目前,中国广告牌的安全性接近零监管,广告牌的审批权属于规划、城管、工商,这三个部门,哪一个有监管安全的资质?出了问题,还得广告主自认倒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无论是业主还是广告牌的设置者或者承租人,作为这个广告牌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在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依法都要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

  许多户外广告牌丑,不是丑在不统一,而是丑在审美、设计、制作

  说到户外广告牌,不得不提两个地方,香港和日本。这两个地方,广告牌巨多,但又杂而不乱,反而是能形成一种独特的广告牌文化的地方。

 

  

东京街头鳞次栉比的广告牌

  东京街头鳞次栉比的广告牌

  由于日本国土狭小,户外广告可利用的地点有限,因此在闹市街头,户外广告几乎是寸土必争,形成了上下、前后、左右立体的广告层次。同样面积中,日本户外广告数量之多、密度之大、更新之快,都堪称世界之最。第一次到日本的人,会有一种户外广告铺天盖地的感觉,尤其是站在东京街头;而在香港窄窄的街道里,满大街也都是广告牌和指示牌,有的还伸到头顶上,也没觉得乱,反倒让人看到了繁荣。

  当然,日本对广告牌的风格也不是完全任其发展不拘一格,而是把限制的范围缩得很小,比如在美丽的古都——奈良和京都,户外广告设置,不能影响该地寺庙景观文化,在色彩上也不能大红大绿,高度也应低于寺庙周边的建筑物。

 

  

中国很多地方的户外广告牌,设计极其丑陋

  中国很多地方的户外广告牌,设计极其丑陋

  总的来说,中国内地的户外广告,给人的感觉就是丑而乱,说得更准确一点,是因为丑而显得乱——若美丽,即使乱也可以说是不规则之美。但是我们的行政部门,往往把这些丑归结为不统一,所以统一订制、制作,结果还是丑。丑,不是丑在不统一,而是丑在审美、设计、制作,这是理念的差距,更是社会发展的差距,急不得。结语城管从来不是清水衙门,可能只是因为临时工太多,才给人这样的刻板印象。不过,即使是清水衙门,也不一定没有肥差事,户外广告牌对城管而言,就是一块肥肉。

作者:  责任编辑:杨鹏
要了解更多,可继续查阅相关资讯:

推荐新闻图片
热点关注
热点图片新闻
评论热文
推荐文章
关于我们 | 保护隐私权 | 网站声明 | 投稿办法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不良信息举报:yunying#cnwnews.com(将#换成@即可)
京ICP备0500440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