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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林:辅警的法律地位很重要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时间:2011-11-15 08:31:19
□ 大林

  据《广州日报》消息,广州16万治安联防队员将统一整合成辅警队伍。有关方面说,这是“争取让广州市社会治安实现更大程度的好转”的重要举措之一。

  在中国,各种名称、各类着装的群防群治队伍,是大小城市少不了的一道风景。以广州为例,目前共有各种类型的治安联防队6000多支,共约16万人,称呼有10多种。应该说,伴随经济社会的发展,治安联防队的存在是一种现实需要,功不可没。但也不可否认,这支队伍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诸如扰民害民、欺行霸市,有的甚至“沦为私人武装”(广州市委副书记张传芳语)。这种背景之下,着眼于强化管理,将分散的各类联防队统一整合成辅警队伍,堪称社会治理创新的大胆探索。

  一夜之间,着装整齐划一的16万辅警出现在城市的街头巷尾,是极具震撼力的。不难推测,城市治理的力度,群众的安全感,对违法犯罪的威慑,都将因此而提升。然而,主政者的初衷能否如期实现,还有赖于如何确立辅警的法律地位。

  辅警是不是警察?按字面理解,辅警应是辅助警察之谓,可理解为相对于交警、刑警、巡警、狱警的警种之一。而现行国家警察的警种设立,尚未见辅警出现。《人民警察法》只是从大类上划分了两个警种,人民警察与司法警察。辅警能否获得法律认可,成为警察序列中的一个正规警种,这是问题之一。

  名副其实的警察与只有辅警之名的群众联防队,法律赋予的权能是大不一样的。如果只是名称统一为辅警,服装统一也极像警察,而根本上没有获得警察的法律地位,那这样的整合或改革,实际价值非常有限。

  一个只有警察名义的联防队,只能在社会治理过程中以公民身份履行义务、发挥作用。现实生活中,联防队往往作为警力不足的一种补充,在一些领域行使警察的权力,严格说来,于法无据;尽管有时候也许具有行为效果的正当性,但显然欠缺法律层面的正义性。如果变身为辅警的联防队,法定权限还是那么多,人还是那些人,怎么要求其大有作为,“让社会治安实现更大程度的好转”?

  有关人士特别强调,“辅警的要求和原来的联防队员会相差很远,高出很多。”让人难以乐观的是,拿什么保障辅警一定比联防队员“高出很多”。主政方所谓统一分类组建、统一招聘培训、统一管理使用、统一经费保障、统一服装装备,似乎都不难办到;但不难想象,若辅警的法律地位游移不定,这些“统一”的水准就不会太高,队伍的战斗力就不一定靠谱。

  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就是统一经费保障。是按警察、还是按联防队保障?法律规定,国家保障人民警察的经费,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的财政预算;人民警察实行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联防队员的福利待遇几何?这将带来两大困扰:未获法律认可的辅警,很难招录到高素质警员;辅警的运作仍然摆脱不了以罚(款)代管、以收(费)养人的套路,联防队原有的种种弊端将由辅警延续。而想改变国家法律的既有内容,承认或设立一个新警种,地方政府毕竟力有不逮。

  但愿广州能为联防队模式探出一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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