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CPI冲至4.4%的年内新高以及农产品价格快速上涨,使得物价问题一举成为中国当前经济社会的头等大事。继11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确保市场供应、完善补贴制度的四项对策和19日发布 《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提出16项确保价格稳定的举措之后,11月29日国务院又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作出修改,对相互串通、恶意囤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这意味着,遏制物价快速上涨,稳定价格预期,确保人民生活的战役在年内已经打响。纵观国务院常务会议的一系列举措,包括确保市场供应,对低收入阶层进行物价补贴,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等等,在短期内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前期暴涨的一些农产品如棉花、玉米等价格迅速回落,价格的恐慌性上涨已经初步得到了遏制,这和政策的针对性乃至重视程度不无关系。
比如,考察一下农产品的整个流通环节就会发现,目前蔬菜等农产品价格的快速上涨,和供需基本没有多大关系,除了游资的炒作之外,更重要的是整个流通环节的成本太高。从农产品的价格构成来看,价格的70%左右产生在流通环节,因此,要稳定目前的农产品价格,除了继续监控游资的炒作之外,更主要的应该在降低流通成本、减少流通费用上下功夫。对此,国务院已有针对性地作出了各项相应的要求,各地也纷纷采取措施予以响应。
但是,也应当看到,迫于物价上涨的压力,本次物价调控,依旧偏重于短期的、临时的行政性举措,特别是,针对部分农产品的价格临时干预措施,更是引起了较大的争议。而针对所谓的“相互串通、恶意囤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的加重惩罚措施,则在某种程度上被视为计划经济的回归,短期内可能有效,但考虑到物价上涨的推力和流动性过剩的现实,短期的下调并不能避免未来价格的报复性反弹,而一味地依赖行政性举措,不仅有悖价格的市场化原则的大方向,而且不利于引导明确的预期。
对中国改革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中国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市场化,让市场成为配置资源的最主要方式,而市场化的改革无疑是最有力的体现。经过30多年的改革,中国的大部分商品已经实现了市场化定价,而且凡是实现真正市场化定价的领域,不仅供应充足,价格稳定,而且产业的活力也大。而那些没有实现市场化改革的领域,比如水、电、煤、气等公用领域,民众对价格的意见很大,而且因为价格的扭曲经常导致供应的短缺,最近的柴油荒就是一个典型例子。不能否认,中国需要一个稳定的价格,物价的快速上涨对人民群众的生活影响很大,但也必须看到,任何价格管制都不能违背市场化的大原则、大方向。在非战时,政府对一些商品以“炒作、囤积居奇”等理由给予打击,也许能取得效果,但缺乏法理上的支持。应该明白,导致通胀的真正罪魁祸首在于货币的过剩,而非游资的炒作。
在承认市场的基础性地位的情况下,必须对市场的基本定价原则给予足够的敬畏,如果说通胀是一只损害人民福利的田鼠,那么政府的价格管制则有可能是一头更可怕的狼。对于如电信、石油和铁路等价格管制给民众权益带来的种种损害,人们应该是有深刻记忆的。柴油荒更是为此添加了最新的佐证。违背市场的价格管制也许可以带来一时的好处,但长远来看,恐怕会是赶走了田鼠,却引来了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