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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海的地铁事故看:公共安全谁来负责?

来源:上海商报 时间:2010-03-22 19:16:43

3月22日早晨,轨道交通1号线锦江乐园站和上海南站区间内一男子被撞身亡。有目击者称,事发在早晨6时左右,死者系先被一列列车撞飞后,才被此后开过的列车发现。

  目击者称,事故发生在锦江乐园站至上海南站站之间的车辆调度段,当时先是一列从莘庄开往上海火车站方向的列车撞到该名男子,将其撞飞至轨道旁的墙壁处,但车辆没有发觉便开走了。随后在6点45分左右,又一辆同方向的列车开过此段,才发现被撞者。司机随即将列车开至上海南站站,并立即下车报告。

  据初步判断,被撞身亡的男性是一名拾荒者,事故原因轨道公安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12月22日,上海地铁第一次出现了运行中两车相撞的事故。这种事故是上海无法承受之重,任何解释都不能让社会各界释怀。其所显示的风险,已经上升到全国性公共事件的高度,事发一周以来批评之声如浪,并不奇怪。

但要是细致一想,这些批评之浪要打到谁的头上才好呢?也许并无现存固定的靶子在那里放着,可供我们有的放矢。有人会说,上海地铁这么巨大的东西,天天在大上海的地下和半空中运行,出了问题,要说我们想批评谁,都难有目标,似乎有点夸张。而且作为上海轨道交通的运行和投资建设的主体,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已经出来道歉了,它接受批评难道不应该吗?

申通地铁集团当然不能推卸责任,但要求它承担全部责任,似乎还有疑问。尽管它是提供这项目前被看成是公共产品的主体,但作为国有独资的商业公司,它却并不能满足这个公共产品的全部功能。申通地铁集团头上戴着上海地铁主体的帽子,或者只能为投资权益及其商业属性边际负责,而不能为上海地铁的公共性负全责。

从一件简单的小事就可以看出一些端倪,连申通地铁对自己的公共性的责任感都是不自信的。比如你到百度上去查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却没有出现该公司的网站,看到的是旗下上市公司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的网站。申通地铁集团拥有58.43%的股份,对其绝对控股。这个申通地铁集团旗下的上市公司,在上海地铁的首页左下角有醒目的链接,可以直达。但它没有出来道歉,尽管它是这次出事的一号线日常主要经营者。

作为上海地铁这个公共产品的实际提供者,这种网站管理安排,你要说它低调,并无不可。因为良贾深藏若虚,商业公司的申通地铁集团,在它提供了公共产品上海地铁之后,并不把自己当作上海地铁的实际持有者,这不是一个好品质。

申通地铁集团这位上海地铁网站的版权拥有者,上海地铁的实际控制人,在没有自己独立网站,深藏在上海地铁之后,是这么介绍自己的——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融轨道交通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为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是上海轨道交通投资建设和运营的责任主体……按照上海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到2012年,公司将建成13条线路、500多公里运营里程的上海轨道交通基本网络。届时,公司将运营管理目前世界各大城市中规模最大的城市轨道交通网络……”

按照这个简介,按照谁投资就是谁的权益的常识,它却只说自己是责任主体,意味何来?是要强调上海地铁的公共性是它能够代表的吗?但这位上海地铁网站的版权所有者,充其量只是一个虚无缥缈的公共性网站的版权露面者,在其建设和运营的过程中,只是没有放弃上海地铁的权益,而上海地铁的公共责任,它并不能全部承担。

因为对于上海地铁公共产品的定性,乃至定位,夹在公众和政府之间的它,本来就没有发言权。比如它究竟是要为政府建设轨道交通负责?还是要为公众提供交通便利负责?抑或是两者兼顾,上对政府公共管理,下对黎民百姓日常出行?这样的疑问,都是这个商业公司无法回答的。虽然泛泛地强调社会责任,但任何企业都可以说很多大话的。

作为商业公司,若要说它通过提供公共产品承担社会责任的话,就要说清楚它是怎么获得公共产品提供者资格的?申通地铁集团获得投资上海的权利过程,从来不是人人皆知的。因为正常情况,上海地铁作为公共产品,取得它的建设运营权,要经历一个公众委托政府向社会出售公共产品的过程,一如拍卖土地那样。尽管无法否认申通地铁集团成为上海地铁的投资主体,是历史性的结局,但这种既得利益的获得和形成,并无顺理成章的逻辑。

申通地铁集团在道歉中以责任主体出现,也不能证明上海地铁天然、永远属于它。因此它的道歉,不知道该归属到什么性质道歉之中。比如这是一个提供产品的商业公司的道歉,还是一个代理公共交通的政府公共部门的道歉?我们就回答不了。

对于这个问题,作为上海地铁利益主体的申通地铁集团,更回答不了。虽然它还能出来为公共的上海地铁道歉,但无论怎么及时,无论怎么保证下不为例,都无法说清在上海,现在到底谁是上海地铁的公共性主体?谁来为上海地铁的公共性负责?

 

作者:  责任编辑:金色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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