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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大副校长陷抄袭门: “无辜”的辽大副校长 与沦陷的学术底线

来源:北京青年报 时间:2009-06-17 09:58:41
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及北京师范大学在读博士杨伦在核心期刊发表的文章是抄袭一事,已被确认基本属实。不过,学校方面表示,抄袭系杨伦一人所为,陆杰荣署名仅为“帮助学生的论文得以发表”,非直接责任人。事件有关细节还在进一步调查中。(6月16日《广州日报》)

  在辽宁大学党委书记王山亲自出面的辩护中,陆副校长是一个颇为无辜、宅心仁厚的良师——为了学生发表论文方便,只能半推半就地答应署名。这真是一场笨拙的辩解。身为辽大副校长,且是博士生导师,很难相信陆杰荣不知道不能胡乱署名的学术底线。早在1991年,14名学部委员就在联名发表的《再论科学道德》中指出:“只有对一篇论文从选题、设计、具体实验到得出必要结论的全过程都有了解,并确实对其中一个或几个具体环节做出贡献的,才能当之无愧地在论文上署名。如只具备后者,可由作者在文末道谢,但不宜作为作者之一,因为他无法对论文负责。”

  陆副校长未对论文的全过程有所了解,更未对具体环节做出贡献,只是简单地“询问该论文是学生本人所写后”,便“同意了这一要求”,这是一种不爱惜羽毛的做法。教育部数年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第14条明确规定,“学术成果的署名应实事求是。署名者应对该项成果承担相应的学术责任、道义责任和法律责任。”未尽学术责任就不该署名,哪怕初衷再良好,这是最基本的学术底线,陆副校长不会不知。既然敢堂而皇之地署名,就应该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去承担道义责任和法律责任。丑闻暴露后,只想着推卸责任,所有的罪愆让学生背,这不是无辜,这是无理。

  这些年,类似的“署名”丑闻可谓多矣,大有从潜规则向明规则发展之势。有的是学生为了发表方便,利用导师的显赫声名发稿,于是在征得指导老师同意后署上导师之名,有的则是在导师的暗示下,或为了取悦导师,在论文上署上导师名字。无论是哪一种,导师往往都是无功受禄,这种欺世盗名、弄虚作假的行径为人不齿。著名学者杨玉圣认为,导师在自己并无贡献的论文上署名,属于典型的学术不端与学术腐败行为,也是公然侵犯他人智力劳动成果、违背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回到这起抄袭丑闻,如果没有被揭曝,当事人便可继续皆大欢喜,学生的论文得以发表,博士学位顺利到手,而陆副校长则一方面可以继续取得学术上的不断进步,另一方面还可以继续享有宅心仁厚的美名,为学生所感念。在这场利益合谋中,双方都是受益者,最大的受害者则是逐渐沦陷的学术风气和日渐让人不安的学术土壤。

  只要抄袭,只要有违学术底线,就会有被揭穿之虞。悬挂在陆杰荣和杨伦头上的达摩克利斯剑已经掉了下来,但笔者不敢乐观,因为,尽管已经揭曝了那么多署名乱象,但仍有导师和学生在署名潜规则上前赴后继着,这就不只是利益驱动的问题,一定还与当下的学术体制有关。看来,欲拯救日渐沦陷的学术底线,单靠当事人的道德自觉是不行的,不进行彻底的学术改革,不辅助严苛的道德文责和启动法律问责,在潜规则日益发挥威力之际,就没有谁会真正有所忌惮,即便明知有风险,也硬着头皮走下去。就当下而言,欲改变署名潜规则现象,一方面需要严格厘清权责边界,重申署名即责任、即风险的常识,另一方面则需要改革当下的唯论文论,建立良性的考核机制和学术评价体制,别让学生为发表论文饥不择食,甚至不得不铤而走险,别让论文成为老师评定职称或者“加冕”的必需硬件。

  王石川
作者:  责任编辑:拓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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