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网首页-资讯中心-商业-内幕-商评-财经-股市-精英-科技-互联网-创业-汽车-企业-房产-娱乐-社会-图片-财经圈

主页>社会资讯>媒体评论>

“小学女生卖淫案件”三问

来源:东北新闻网 时间:2009-06-13 10:58:57
 昨晚23时20分,昆明市公安局、检察院通报,受各界关注的“小学女生卖淫案”有新进展,经调查,“女生”存在卖淫行为,其父母刘仕华、张安芬因涉嫌容留妇女卖淫,公安机关依法对刘仕华刑事拘留,对张安芬取保候审。(6月10日 新京报)

  案件调查的结果犹如一颗重磅炸弹,让所有人震惊,本来一边倒的情感天平一下子倾向另一边。本案共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媒体报道出来后,人们质疑公安机关对小学生卖淫的判定,并进行处女膜鉴定而结果显示小学女生的无辜,于是警察停职,协商赔款;第二阶段是检察院要求进行第二次处女膜鉴定时,舆论的质疑变成了谴责;第三阶段就是新的结果出来,完全颠覆以前的结论,让人们震惊。

  如果本次调查结果真实,那么此案件就有三处值得我们反思的地方。

  首先,案件为什么一开始就如此受关注?吸引人眼球主要有两个反常规的词眼“小学生卖淫”和“处女卖淫”,在一般人的理解范围内小学生和卖淫无法联系,而且检查出小学生还是处女,它们说明了警方的荒唐。此次调查结果显示小学生卖淫确实存在,而且处女经过掉包,鉴定造假,所以受关注的条件被推翻。

  第二,媒体和舆论在本案件中充当什么角色?媒体和舆论一方面充当了帮凶,另一方面也是受害者。媒体被当事人利用,在事实没有经过求证和查实之前,就对“小学生卖淫事件”进行了报道,而且编写的立场是将当事人判定为受害人。舆论是直接受媒体引导和煽动的,包括评论作者和普通的老百姓。此次调查结果再次证明真实性是媒体生存之本,客观判断是舆论正确之源。

  第三,警方和检方为何会出在如此被动的地位?首先是警方在处理案件时确实存在简单和粗暴的问题,为当事人造假留下了条件,同时也为媒体报道留下了话柄;其次检方要求再次检查处女膜,更加刺激了媒体和舆论的兴奋度,朝令夕改是公权力面对媒体时的大忌。此次调查结果对包括警方和检方在内的公权力机关的工作方式提出了更高要求。

  当事人的造假,媒体和舆论的推波助澜,公权力机关工作方法的不足共同导致了“小学生卖淫事件”,对媒体和舆论以及公权力机关来说,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迫在眉睫。

作者:  责任编辑:拓荒者
要了解更多,可继续查阅相关资讯: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小学女生卖淫案":尘埃落定?

推荐新闻图片
热点关注
热点图片新闻
评论热文
推荐文章
关于我们 | 保护隐私权 | 网站声明 | 投稿办法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不良信息举报:yunying#cnwnews.com(将#换成@即可)
京ICP备0500440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