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飙车案司法鉴定 宁做俯卧撑 不碰“欺实马”(组图)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时间:2009-05-15 07:17:31
 
网友恶搞的“欺实马”

 
网友漫画讽刺意味十足

 
杭州警方的口径让网民很不满

  5月7日晚8时5分左右,杭州青年男子胡斌驾驶一辆三菱跑车,在文二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南都德迦西区门口时,撞到横过马路的男青年谭卓,造成谭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公布事故调查进展情况,引来众多质疑。根据当事人胡斌及相关证人陈述,案发时肇事车辆速度为70码左右,而肇事发生地路段限速50公里/小时。此报告一出,立即引起现场众多媒体和谭卓同事的质疑。类似于“为了你我的生命安全,请大家以70码的速度顶贴顶起5米高20米远”、“宁做俯卧撑,不碰‘欺实马’”网络用语迅速流行,暴露了网友对此事处理极度愤慨和不满。

  疑点重重

  警方貌似在撒谎

  围绕一场疑点重重的“事故通报会”,杭州飙车案风波愈演愈烈。

  5月8日下午2点,西湖区交警大队召开了事故通报会。警方公布自己的初步调查结果称,肇事车辆是否存在改装、死者是否走在斑马线上不详,车速认定70公里每小时。“根据当事人胡某及相关证人陈述,案发时肇事车辆速度为70公里/小时左右,而肇事发生地路段限速50公里/小时。胡某承认,当时未注意到行人动态。至于行人当时行走的确切位置,警方仍在进一步调查中。”“谁都不能避免越过双黄线的!”“没有飙车这一说法,只是你超我、我超你的追逐!”西湖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建国甫一开口,现场顿时哗然。通报会旋即变成了媒体和死者同事对警方的双重质疑。

  杭州飙车案至此演变为群议汹汹的“70码(70公里/小时)”事件。

  相对警方公布的调查结果,多名目击者通过不同渠道汇集于网上的部分事实是:

  5月7日晚上8点多,20岁的胡斌和另两人分驾三辆高级跑车,从东而西沿文二西路一路高速行驶。车辆行至紫桂花园和德嘉公寓两个小区门之间的斑马线时,撞上正通过斑马线横穿马路的25岁浙江大学毕业生、计算机工程师谭卓。谭卓的身体被车头撞上后,先是在空中翻转,在撞到挡风玻璃后再度飞了出去。“有两层楼那么高,至少20米远”。

  舆论质问下,警方进一步承认,所谓的“证人”,仅仅是肇事司机同行者,而对于车辆有没有压过双黄线和是否逆向行车以及是否经过改装等问题,警方都支支吾吾,“可能没有”。

  “这是在挑战我们的常识。”多位杭州市民打进市长热线表达抗议说。而5月9日,杭州市长热线记录了最高检察院一位检察官打来电话的激愤声音:“希望给交通部门打声招呼,让他们别胡说八道,70码把人撞飞5米高?骗人也要智商高点。总之,望你方好自为之。”

  5月9日,浙江卫视播放了一段提取自德嘉公寓的监控录像,三菱车高速飞奔的镜头展现在大众眼前。就在此前,警方声称事故现场没有监控录像。

  网友计算

  少说也有上百码

  “70码的车速怎么能导致飞高5米飞远20米?”由于警方的调查结果与众多现场目击者的描述相差甚远,浙大学生和杭州市民立即表达了极大不满。

  针对杭州警方的网络恶搞随后展开。“70码”随后成了最热的网络新名词。网友们还在互动百科上创造了一个新物种——“欺实马”,以此讽喻交警在通报会上的表现。

  新闻发布会后不久,一封名为《天堂里没有车来车往?——浙大学子致杭州市市长的一封公开信》就从浙大内部校园论坛开始,在网络上广为传播。

  公开信综合了网络上的意见,提出了四点质疑:“第一,通报稿判定当时车速为70km/h。这一点的依据是肇事车主与一起飙车的两位同伙的供词。但这种供词是否可信?”

  “第二,事故是在双黄线的南侧发生的,肇事车是否逆行,通报稿只字不提,交警闪烁其词。”

  “第三,肇事车辆私自进行过改装,而通报稿只字未提。但根据现场网友拍摄下来的照片,能够明显地看出该车有改装过的痕迹。”

  “第四,受害人在人行横道被撞,这一点多名目击者可提供证明。为何不见诸通报?”

  网友们运用各种知识推算出来的速度各不相同,但一致的是,他们无论如何都不能相信谭卓是被70码的速度撞飞。

  一位网民用视频剪辑软件分析了电视台公布的监控视频,得出结论是每小时118.8公里。“118km/h虽说是个估计与换算值,但从视频上看,这车真的很快”。
作者:  责任编辑:拓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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