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安县政府出台“红头文件”,对“抽什么烟、抽多少、完不成任务怎么处理……”等此些问题作“明文规定”。记者上月在该县采访时见到相关“红头文件”。截至5月2日,记者向公安县有关方面求证得知,这些文件仍未废止。根据文件规定:全县一年计划抽烟23000余条。按每条烟170元的标准计算,全县一年要抽掉近400万元,才能完成任务。针对这一规定公安县卷烟市场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陈念祖解释,公安县每年烟草税收流失很大,出台这个指导性意见,意在引导公务人员为地方经济做贡献。(《楚天都市报》5月3日)
何谓红头文件
红头文件一般是指规范性文件,主要是指行政机关制定并公布,在一定范围、时间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红头文件没有什么确切定义,只是一个俗称,因为政府机关发布的公告、政令等等经常以带有红色字体的行政机关名称的抬头的文件形式印发,因此得名。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都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印发文件,大到中共中央文件、国务院文件,小到镇政府文件。
而湖北省公安县的“红头文件”对每年抽烟品牌、质量以及未完成任务的处置方式等等的明文规定确实让人大吃一惊。这一红头文件不仅在公开倡导吸烟,硬性地规定一年得抽掉400万元更是一种浪费和腐败。
红头文件 权利扩张
近几年来,见诸报端的“红头文件”真是不少。定睛看看不难发现,现在的红头文件真是什么都能管。
有地方出台“红头文件”分配购买商品房指标;有贫困县为商业演出下发“红头文件”摊派演出票;发文件促销烟、酒、车的现象更普遍。2006年前湖北省汉川市政府下发“红头文件”,倡导本地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在公务招待中喝“小糊涂仙”酒;同年,贵州贵州省黄平县县政府下发要求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更换指定彩铃的红头文件。今年3月份,潍坊寒亭区下发红头文件指令干部替开发商卖房;随后,北京交警下达罚款指标的文件被曝光,规定单笔罚款超过100元后,每多罚10元就给交警加1分。据网友爆料,某市的卫生局给每个乡镇下达手术指标,完不成者罚,结果只要小孩子肚子痛,到了医院全部说是阑尾炎,统统要开刀。
如此混乱的“红头文件”权利在扩张,而其所涉及地区的百姓则处于尴尬境地。
发展之名 公权越位
无一例外的,这些红头文件的制定者都有个“冠冕堂皇”理由--支持家乡建设,为家乡做点奉献。湖北公安县也对这一红头文件美其名曰“意在引导公务人员为地方经济做贡献”。
利用“为经济做贡献贡献”这一名义,一些地方政府用红头文件肆无忌惮地干涉市场经济行为。硬性的制度规定无疑是让指定品牌商家获利,同时导致另一部分人利益缺失。
扶持本地企业,促进当地企业发展,以此来带动地方经济,这几乎是所有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思路。但是,有必要专门下文件来硬性规定吗,这倒是让人产生了不少疑惑。这不得不说是公权力的大打出手。“吸烟有害健康”随处可见的标语早已成为了尝试,而公安县权利吐出的烟圈似乎更是有害 “社会健康”的。
此类红头文件反映了公权的滥用,地方法治精神的缺失。发展地方经济自然无可厚非,但别再用“为发展经济做贡献”为幌子,让红头文件错位,公权越位,贡献也变了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