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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富家子飙车命案",我们真的安全吗

来源:博客 时间:2009-05-12 08:24:24
五月真是个多难的时节,去年我们遭逢汶川特大地震,今年我们迎来地震一周年的纪念,与此同时,另一则关于生命的故事正在杭城发生。

  “富家子跑车飙车撞死浙大毕业生”的新闻在见诸报端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在杭州,上千名市民昨日赶赴殡仪馆为受害者谭卓送行,他们送别的是一条年仅25岁的生命。

  对于死者谭卓母亲来说,在“母亲节”这天,自己失去了一个孝顺、有出息的儿子,白发人送黑发人;对于死者女友来说,在遥远的异乡,竟没有和男友见上最后一面,一对恋人从此天各一方;对于死者朋友来说,一个优秀的同事、同学、校友在风华正茂的年纪无声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忆往昔峥嵘岁月愁。

  与此同时,警方对肇事者胡斌的处置尚未公布,其只是被拘留。令民众关注的是,“飙车一族”胡斌将受到怎样的处罚。其实早在案发后,出于对肇事者撞死人后态度的冷漠与公子哥惯有的玩世不恭的愤懑,“有心”的网民早就人肉搜索出胡斌的信息——具体到家庭门牌号,父母的工作单位。在这起飙车引人致死案中,民众比任何一起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及结果都显得更为关注。事故的“引人”之处,一在于跑车系改装运行,时速达150km/h,二在于死者在马路的斑马线上被撞死,三在于车子涉嫌逆向行驶。这样看来,死者并不存在不遵守交通规则的问题。也就是说,行人正常的行使权利受到了他人的侵害。

  现代公民社会区别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最大的不同在于对公民最基本生命权利的保障,这是“以人为本”思想的体现。但我不犯人并不代表人不犯我,一次正常的夜间行走却鬼使神差地走入了天堂,极具讽刺意味的是此事发生在有“人间天堂”之称的杭州,所谓的“生活品质”之城连居民起码的生命安全都无法给予,岂不令人狐疑?需要指出的是,市民对杭城夜间飙车扰民的状况早有报知相关部门,可飙车伤人这样的惨剧还是发生了,我们的政府部门在相关事件中是否存在不可推诿的责任,是否有工作不到位的地方?

  令人遗憾的是“人民无小事”这样的宏观主旨在相关官员眼里却变成了“政府无小事”,在公务员们看来,只有政府大楼、城市广场改建这样的“为民”工程才是政府工作的重心。“政绩”比“民生”更重要,因GDP永远是考核官员升迁的标杆,所以好大喜功、讲排场、对居民反映的情况置若罔闻才成为“潜规则”甚至明规则。诸如杭州这样的区域中心城市,主干道路竟不安装测速仪,试问,政府真的差钱吗?还是把资金都投放到了“为民工程”上?

  城市道路安全一方面有赖车辆驾驶者技术、素质的提高,二方面相关硬件的保障也要跟上,就像几十年前,城市没有红绿灯,交通状况的维持只依赖交警是不足的。正如浙大学子写给市长的信中呼吁,“死者已矣,再做什么,也无法挽回曾经鲜活的生命,可是我们希望,再也不要有下一个生命因为这种城市内的飙车而去得如此猝然如此让人扼腕。杭州要打造品质之城,就应该让都市中每一个人享有足够的出行安全。”在城市社会,民众衣食无忧,在追求生活品质的过程中,对于生命权的捍卫显得比任何时候都强烈。而笔者在杭州生活过的一段时间内,老百姓对于去年3月16日钱塘江边的马六撞人事故以及今年3月2日西湖边两女子惨死德清马六车下的事故都记忆犹新,至今回忆起来仍让人心有余悸,可见民众对于道路安全的隐忧正日趋加深。

  从“谭卓事件”再看社会道路安全问题,至少能让我们清楚,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水平正不断提高,但“安全指数”却节节下行。需要质问的是,难道一个谭卓还不够吗?难道主政者对于道路安全的重视需要建立在大量流血事件上?难道建立生活品质之城的基础不是保障城市居民最根本的生命安全?

  我们不禁要问,我们真的安全吗?

作者:  责任编辑:拓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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