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网首页-资讯中心-商业-内幕-商评-财经-股市-精英-科技-互联网-创业-汽车-企业-房产-娱乐-社会-图片-财经圈

主页>社会资讯>历史>正史轶闻>

揭秘:中国各朝代惩罚通奸者的律法

来源:中网资讯综合 时间:2014-05-08 12:42:12

  

唐代

  唐代:经人撮合私通双方各判一年

  唐代把奸罪分为通奸、强奸和媒奸三种。

  法律规定,通奸的男女双方各判刑一年半,如果是有丈夫的妇女要判刑两年。强奸的罪犯要罪加一等。在唐代,徒刑分为五等,从一年半到三年,每加一等就加半年,所以强奸罪要比通奸罪多加半年,即判刑两年。比照我国现代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见唐代强奸罪的处罚下线比现代刑法要低。

  强奸罪中,妇女是受害者,所以唐律还规定,凡是强奸罪,都不应追究妇女的刑事责任。

  唐律的强奸罪还有两个加重处罚的情形:一是强奸亲属的要加重处罚,最重者可处以绞刑;二是奴隶强奸主人的要处以绞刑或斩刑。

  

绞刑

  媒奸就是经人撮合而通奸,像《水浒传》中的王婆,把潘金莲介绍给西门庆后两人开始私通。按照唐律的规定,犯媒奸罪的,男女双方各判刑一年。

  

作者:  责任编辑:yaoqun
要了解更多,可继续查阅相关资讯: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惨绝人寰 二战日本娃娃兵

推荐新闻图片
热点关注
热点图片新闻
评论热文
推荐文章
关于我们 | 保护隐私权 | 网站声明 | 投稿办法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不良信息举报:yunying#cnwnews.com(将#换成@即可)
京ICP备0500440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