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113”最初的设计目标是,最大平飞速度达到2马赫,升限20000米以上,后来根据科委的意见,改为2.5马赫和升限25,000米——即“双25”指标。其作战对象为美国的 F-104、 F-105战斗机及B-58超音速轰炸机。要求在与上述两种战斗机作战时,占有性能优势,进而截击轰炸机目标。
歼-9为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所制造的截击机,与歼-8为同期立项、平行研制的两个项目。其设计方案几经波折,最后因为指标要求过高,技术条件无法实现而于1980年取消计划。采用一台WS6(910)型涡扇发动机,设计过程中提出的指标最高达速度2.8马赫、最大升限28,000米,后来降为2.6马赫/26,0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