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专家指出,上世纪60-80年代,世界各国轻护舰和导弹艇的发展极为迅速,主要是受到埃及和印度海军引进的苏制导弹艇在1967年10月和1971年12月的实战胜利所推动。但是当时各国没有真正重视一个事实,即被当时最新式的P-15反舰导弹击沉的以色列和巴基斯坦驱逐舰是英国在40年代建造的,当时根本没有反舰导弹这种武器的存在。通过之后的战争,包括1973年十月战争和伊拉克参加的无数次战争,世界各国开始明白,由于防空能力极低,侦察手段较少,导弹艇只能在与类似快艇的战斗中获胜。对于作战飞机来说,轻护舰和导弹艇简直就是浮动靶标。现代大型水面战舰几乎总能在与小型舰艇的战斗中胜出,因为它们能够更早地发现和攻击对方。即便轻护舰和导弹艇能够及时向护卫舰、驱逐舰或巡洋舰发射反舰导弹,后者也有能力予以拦截,而小型舰艇则没有能力进行导弹反击。因此,利比亚、伊拉克和伊朗导弹艇针对美国海军,以及格鲁吉亚针对俄罗斯海军的所有攻击企图,都以彻底失败告终,自身小型舰艇遭受大量损失,而对方几乎没有任何损毁。
总之,非常弱小的防空能力,几乎为零的反潜防御能力,事实上大大降低了轻护舰和导弹艇的攻击力。现在,轻护舰和导弹艇的使用只对小国海军有意义,或者是在沿海条件非常复杂的地区使用,比如北欧各国、爱琴海、东南亚、朝鲜半岛附近水域。与此同时,许多国家由于经济能力有限,仍在把这种级别的舰艇当作本国海军的根基。而且这些国家通常都相互为战,双方都使用轻护舰和导弹艇,任何一方都有机会获胜,况且在此情况下,由于双方空军实力有限,空中攻击威胁并不是特别严重。
赫拉姆奇欣指出,冷战结束后,欧洲国家海军轻型作战舰艇的发展趋势正好符合了上述特征。比如瑞典装备了5艘“维斯比”级轻护舰,保留了90年代初建造的4艘“哥德堡”级轻护舰中的2艘,以及2艘更旧的“斯德哥尔摩”级轻护舰;德国在向希腊出售5艘“西提斯”级轻护舰后,装备了5艘K130型“不伦瑞克”级轻护舰;波兰在90年代初得到了最初为民主德国海军建造的3艘“热带气旋”级轻护舰;丹麦在90年代初装备了14艘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飞鱼”级轻护舰,这种战舰采用模块方案,主要有攻击型(配备反舰导弹)、巡逻型和布雷扫雷型三种方案。后来3艘转让给立陶宛,其余11艘在丹麦海军急剧削减时退役。该舰虽然在欧洲没有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但是不排除它将在亚洲某个地区复活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