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维和事业的发展,我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范围不断扩大,人员不断增多,层次不断提升,并积极参与联合国维和事务决策与磋商,还有一点便是对联合国维和行动的资金支持逐渐增多。”傅小强介绍说。
随着任务的加重,我国相关维和的法规制度也在进一步完善中。
据了解,维和工作开始之初,我国主要以参加的多边条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批准有关条约的决议、中央军委的指示以及总部机关的命令等,作为参加国际维和行动的国内法基础。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成为我国参加国际维和行动的主要成文法依据。2009年7月,我国正式启动《中国人民解放军参加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条例》的制定工作。2012年3月2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参加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条例(试行)》正式发布,并于2012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维和条例对我军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进行了明确规范,涵盖我军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各个方面和主要工作环节。

正在训练的维和士兵
“条例着眼于全面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在科学总结我军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20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维和部队遂行任务作出了系统规范,是规范我军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基本规章制度,也为今后结合我军维和任务实际,进一步充实细化维和行动配套制度规定和完善维和工作法律规范提供了基本遵循。”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国际警务执法学院教授张杰介绍说。

整装待发的维和部队
所有的危险局面都要在最前沿应对,所有的行动都要在一线护卫,所有的风吹草动都要随时随地站出来面对,时时处在靶心的位置,随着我国首支维和步兵营在南苏丹正式完成部署,这支队伍的工作也开始由准备阶段转入任务执行阶段。
据了解,进入21世纪后,联合国维和行动由应对国际冲突更多地转向应对驻在国国内冲突。维和步兵营在国外执行任务,也很有可能直接面对驻在国的内部矛盾。
与工兵分队、运输分队和医疗分队等担负保障任务的维和部队相比,维和步兵营担负的任务更艰巨,面临的潜在危险更加严峻。曾经在马里执行过维和任务的医疗工作者小陈向记者回忆说:“不要说步兵营了,中国首次派出的维和警卫分队在马里就可以说是‘刀尖上的蓝色舞者’。”“当时的情况是,战乱危机过后的马里加奥古城,营区周围的7000多户居民之中,至少有500多名恐怖分子混在里面;随处可见的沙砾石块下都可能安放着夺命的炸药,武装交火零星不断,恐怖袭击隔三岔五。”
小陈介绍说,“警卫分队先遣小组抵达加奥后,赶上了立法选举投票,火药筒随时都有可能爆炸,官兵们每天24小时把枪放在身边,晚上都是和衣而睡,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