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报纸上看到这样一篇“老虎”被打后的忏悔:“过去有人给我送礼,给我好处,我总觉得很得意,很有面子,谁给我送得多、送得勤,我就喜欢谁。作为一种回报,对他们提出的要求,能办的尽量办。有些事明知道是违法违纪,但碍于拿了人家的好处,也违心去办。时间长了,形成了习惯,不给好处不办事,送得越多办事越痛快。对这种行为自己并非不知利害,但已经身不由己,欲罢不能了……”
这样的忏悔,在今天看来也许不是什么新闻了。随着反腐的滚滚洪流,一只只“老虎”、一群群“苍蝇”好像串供一样无一不是这样说。由此使人想起明代着名教育家刘元卿在他的《贤奕编》中讲到的一个故事:说有一种猴类的动物叫猱,体小但爪子尖利。有一只老虎脑袋经常发痒,就叫来猱每天给它挠痒。那只猱很听话,挠起痒来让老虎感到特别舒服。时间久了,老虎的脑袋先是被挠破了皮,老虎未觉。再挠下去,连头骨都破开了一个洞,老虎仍然浑然不觉,继续让猱来挠。猱见老虎不觉,便悄悄地吸吮老虎的脑浆,有时,还掏出些来让老虎品尝,老虎只道味道蛮好,却不知是自己的脑浆。等到感觉疼痛难忍时,后悔已晚。再找猱时早已不见踪影。老虎大吼一声,悲惨死去。
看了这个故事,也许我们会为老虎的愚蠢而悲哀,会为猱的狡诈和阴险而愤慨。它用温水煮青蛙的手段葬送了老虎的性命。
不过,我们用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来看,一切事物变化的根本原因,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外因是通过内因起作用的。就是说,老虎之死,根本原因还是老虎自身造成的。其一是贪图享受、舒服。它只知道猱能给它挠痒,而且挠得舒服。让猱挠痒是一种美不可言的享受,甚至到了忘乎所以的地步。吃了自己的脑浆还以为是美味佳肴,焉有不死之理!其二是认不清猱的本性。不知道猱表面上的顺从和殷勤,只不过是为了取得老虎的信任,一旦使老虎迷昏了头,便会露出杀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