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早期在完成了核武器试验计划以后,就不断谋求大力发展自己的"三位一体"战略核打击力量。所谓"三位一体"是指从空战战略远程核轰炸,核打击。从海洋潜射导弹实施远程战略核打击。
从陆地发射远程战略导弹。截止2009年中国实际尚未真的进入"三位一体"战略核打击能力。所谓"战略核打击"一般通常意义定位为核打击射程超过"远程"(路基核导弹定义为:中远程3500-7500公里。远程(也称作:洲际)核导弹一般为:7500-9900公里。远程洲际导弹:9000-10000以上。即可以跨越1-2个洲际范围实施打击。)
从陆地发射的中国有DF5A远程洲际弹道导弹。具有射程10000-12000公里,可以搭载200-300吨级当量以上的路基核打击武器。因此陆基洲际核打击计划,中国已经早在70年代就完成了。
海基核导弹打击计划。其核导弹射程范围与陆基划定基本相同。但是不同的则是,一种说法是"海基战略导弹核潜艇在本国海域实施‘被动核反击"打击。"这个发射模式等于说潜艇基本是在"不出家门"情况是,实施对洲际以外他国的核打击。
这个打击手段潜艇只作为"水下机动平台"而主要是依靠导弹射程来决定打击范围。中国目前装备的JL-2潜射核导弹。最大射程大约8800公里。如果采用此类方式打击。也属于"洲际核打击"。
战略轰炸机对于一个有核国家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
另一个说法就是,核潜艇以机动形式出击到一定距离,实施核打击。这样就是以潜艇出击"距离"+导弹射程来定义。例如:如果094型核潜艇出击到距离美国西海岸大约2000公里海域。发射核导弹实施打击。
那么这就等同于1枚"最大射程"在14000公里以上的战略路基核导弹。他可以完全覆盖甚至超越美国本土范围。(美国本土横向直径要小于8000公里)。截止2009年,中国大约装备了2艘094级导弹核潜艇。因此中国基本具备了这种能力。
空中核打击能力,也有两个不同范围。早期是单纯按照轰炸机航程定义。原因是早期航空技术有限,且核武器小型化过程并不完善,因此早期各核大国基本是采用"空投核弹"这个概念来实施空中核打击,因此这就需要飞行距离很远的"洲际核轰炸机"。
例如美国空军的B-52轰炸机,它的内部弹仓早期设计,就定义了"核打击"概念。因此基本上生产型B-52轰炸机都具有"核打击"搭载能力,无需在改装。其飞行航程也超越洲际。
后来美国空军又装备了B-1B战略轰炸机。也具有上述特点。苏联战略轰炸机如:TU-95,TU-22/26,TU160,.也都具有此类特点。随着航空技术的发展以及核武器小型化进展以后,投掷型核弹逐渐被空射核巡航导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