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物业费纠纷和父亲联手打死楼长
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备受当地市民关注的庆阳市公安局司机高小鹏与其父高全潮联手打死楼长一案,近日在庆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高小鹏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高全潮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查,高小鹏系庆阳市公安局临时雇用驾驶员,其父高全潮系庆阳宾馆工人。两被告人与本案被害人焦浩勤同住庆阳市五金公司家属楼,因高全潮拒交物业费,今年4月19日晚,楼长焦浩勤召集业主在门房开会商议相关事宜。22时许,高小鹏酒后途经家属楼门房时被通知开会,高小鹏便踹开房门进入并进行谩骂,后又同闻讯赶来的父亲高全潮一起殴打物业管理人员赵巨林和焦浩勤,致焦浩勤侧身倒地后死亡。
法庭上,被告高小鹏始终不承认打人致死的犯罪事实,但是当庭证人均证实高小鹏是打人主犯。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被告高小鹏拒不认罪,但是本案中两被告联手打人以及高小鹏致楼长焦浩勤死亡的基本事实证据确凿,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法庭同时判决被告人高小鹏、高全潮赔偿被害人焦浩勤亲属经济损失4.5万元。
(兰州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