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9月20日,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利用网络软件、他人信息等冒领信用卡并透支消费的案件宣判,一审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5年4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2009年,郑某发现网上可购买他人资料,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地址、电话号码等各类详细信息。今年初,郑某先通过银行信用卡中心电话办理方式,修改他人信用卡资料。由于银行电话上的来电显示为客户本人电话,郑某又能报出详细的个人资料。同时,郑某修改资料时会利用软件将他人手机短信功能暂时屏蔽,以免银行提示信息引发客户警觉。郑某的“小心”和软件的“帮助”使其顺利更改了资料。一两个月后,他又以遗失为名通过电话方式要求补办信用卡。
郑某就以此方式冒领了4张信用卡开始消费。短短两三个月,透支消费已达到10万元。今年5月,郑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退还赃款99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