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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货物有瑕疵要求合作伙伴赔偿1元钱

来源:东莞时报 时间:2010-09-04 13:28:35

  为了一元钱 两公司上公堂

  合作默契后变得互不相让,经法官调解双方化解纠纷

  记者 邓志高 通讯员 谢涛 叶汉光

  1元钱既不够吃个早餐,也不够买瓶饮料。但厚街两家平时合作密切的公司,却因1元钱较劲,最终对簿公堂。事实上,这两家公司不仅是生意场上的合作伙伴,说起来还是“师徒公司”。 

  合作默契的两公司逐渐生隙

  小陈原是厚街一家净化技术有限公司的员工。他为人朴实且勤奋好学,很受公司老板器重。由于相处融洽,他还拜了公司法人小郭的母亲为师,学到了不少经商技巧。

  随着资历渐深,小陈十分看好环境资源市场的巨大潜力。经过深思熟虑,他决定离开公司自立门户。不久,小陈独自创立的一家新的环境系统有限公司开业。

  自立门户后,他念及着老公司对他的培养之恩,与老公司仍保持着紧密关系。同时,老公司在小陈创办公司时也给予了巨大帮助,不仅为其介绍客户,而且在提货方面给予了小陈宽松的付款期限,双方的合作一直很愉快。

  后来,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小郭接过母亲的衣钵,开始负责经营公司。小郭与母亲的经营风格则截然不同,他以现代化企业的标准推行公司改革,要求严格执行付款日期。这让习惯了延期付款的小陈倍感不适应,他提出要求货款期限上延续宽松政策。

  碍于母亲的人情关系,小郭对小陈的要求虽然有些不满,但也一直退让,两公司的合作却不如之前那么默契。

  竟然为一元钱闹翻对簿公堂

  双方之间的矛盾终因一笔货款激化。在一次提货后,小陈认为提取的公司货物存在瑕疵,要求小郭适当减免一些货款,哪怕是象征似的减免一元也可以。而小郭则认为小陈拖欠货款时间过长,且之前一直没有就货物提过质量问题的意见,坚决不退让。

  双方就此买卖合同争执不下,2010年7月2日,诉至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厚街法庭。

  承办法官叶汉光考虑到两公司的情谊深远,试图通过调解来化解双方的敌对情绪。然而,双方的态度都非常坚决,均表示寸步不让,“哪怕是把官司打到底”。

  意识到双方的矛盾主要是在理念上的差距,都在斗气,叶汉光特意留出一段时间,让双方有个冷处理的过程。果然,到了开庭之日,双方的怨气和牢骚都已经减弱,经过恰当引导,双方的立场都有所动摇。此时,叶汉光法官再通过电话联系上小郭的母亲,在其帮助下共同劝服双方。

  通过冷静坐下来交流,双方意识到只是在经营管理理念上存在差异,沟通想法后均能相互理解。8月30日,这场为一元钱而争论的货款纠纷终以自愿签订调解书而终结。

作者:邓志高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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