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维权办”作为编制外常设机构,由警务督察部门负责日常维权。民警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遭受暴力袭击,造成民警人身伤害;依法执行职务时受到直接谩骂、公开侮辱、诽谤、威胁、围攻等,造成人格受到侮辱,精神受到侵害;依法执行职务时受到诬告诬陷或家属受到寻衅报复;正当执法权益被侵犯或未受到有效保护的其他情况等,可以书面形式向“维权办”提出维权申请,紧急情况下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申请。
“维权办”应在10日内向申请人作出答复。申请人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书面答复的5日内向上一级“维权办”申请复核,上一级“维权办”应当在3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荆楚网-楚天金报 记者 姜远海 通讯员 肖新民 实习生 刘娇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