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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西宁中院探索司法救助经费保障机制

来源:法制日报 时间:2008-06-30 14:18:56
法院上缴的没收犯罪所得和罚金全部返还用于司法救助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把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作为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的具体举措,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在对符合法定14种情形的当事人进行缓、 减、免交诉讼费的同时,近日,西宁中院又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司法救助经费保障机制,通过建立司法救助基金方式,重点解决涉诉特困群众的实际困难,对其进行生活救助。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雅频说,建立和完善司法救助制度,是人民法院高度关注经济困难群体的司法需求,贯彻落实“司法为民”根本要求的一项重要措施,特别是近年来,为数不少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案件中,被害人无法得到被告人赔偿,致使一些被害人及其亲属处境艰难;另一方面,由于申请执行人权益受到侵害,难免心存积怨并迁怒、怪罪于法院,以致到处上访、缠访不休甚至走向极端。这种情况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不容忽视且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也是健全和完善司法救助制度的原因所在。
    今年初,青海省委常委、西宁市委书记王建军在调研法院工作时,听取了市法院关于建立司法救助经费保障机制工作的汇报,对此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要求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近日,西宁市财政局经研究并报请政府有关领导同意,针对中院司法救助缺乏资金支持的情况,确定从上缴的刑事追究没收犯罪所得和罚金等罚没收入中给予100%返还用于司法救助,为中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
    据了解,西宁市中院将制定详细的司法救助实施细则,以便更好地推进法院司法救助工作的发展。(记者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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