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80多人动用6台挖土机用了10天时间,将我们村约300多亩林地、果树全部毁坏。自1985年起,我们便在这开始种植经济林木,并办理了《林权证》。发生土地纠纷,官司怎么打我们不管,地上的林木归属权归我们所有,这个已毋庸置疑!我们的林木被毁坏已一年多,公安机关仍未立案将犯罪涉嫌人绳之于法,并赔偿我们的损失!”近日,广西百色市西林县那劳镇林业站原站长韦仕昌正指着那洋屯又重新长出香蕉的一片林地,一脸的悲愤。
韦仕昌指着2014年11月28日那洋屯林木被毁现场
林木、土地两次被毁有关部门不处理村民发帖求助
据天涯社区2015年5月4日一篇《广西百色市西林县最牛的宗族恶势力》的帖子显示:2014年11月28日上午,那劳镇那劳村那洋屯发生特大的恶性毀林、破坏农用地案件。以那劳村老街屯韦园东、黄志伟、谢江、谭斌学等人为首,带领80多人用6台挖土机非法毁坏那洋屯石牌坊林地、果树约300多亩,造成村民经济损失约300多万元。
事发后,那洋屯村民马上向当地政府(林业站)、公安机关报案,政府公安人员到达现场后无法阻止。最后,当地政府(林业站)、公安人员,以县政府沒有下命令抓人为理由置之不理。
据当地村民反映,2006年10月6日,岑立某(老街屯人,时任那某乡人大主席)为了霸占那洋屯约20亩土地,强行派勾机到那洋土地范围进行施工私建工厂,当场被那洋村民阻止,尚未得逞,所以一直怀恨在心,从此挑起老街屯与那洋屯的纠纷。在他的指使下,2008年元月26日至今,老街屯村民多次进入那洋屯寨子进行打砸房屋,毁坏农作物、砍果树。
2008年元月26日上午8时,以老街屯组长李桂培、谭斌学带队共100多人,携带木棍砍刀等凶器进村见人就打,毁坏打烂房屋围墙,产除果树农作物共计损失约60多万元,有关部门一直未追究他的责任赔偿损失。
据西林县公安局全宗号44511012案卷显示,2014年11月28日至12月23日,西林县那劳镇那劳村老街村民小组毁坏那洋村民小组各农户农作物及果树等统计表:黄建勇损失约1万元、岑绍福损失2万元、韦莎莎1.5万元、韦仕昌1万元……
西林县公安局全宗号44511012案卷封面截图
西林县公安局全宗号44511012案卷内容截图
西林县公安局全宗号44511012案卷内容截图
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没有政府林业部门批准许可,任何人都无权砍伐、毁坏农用土地。据了解,2014年12月15日那洋屯村民小组组长黄成勇,以向百色市政府,百色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反映报案,至今都没有答复。
政府不予以立案调处公安对毁林行为不予立案
据西林县人民政府于2009年5月16日作出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那劳乡那劳村那洋村民小组:你组与老街村民小组在那劳乡林业站一带的土地权属争议一案,老街村民小组于2009年2月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调处,县人民政府指派县国土局牵头,组织县调处处、林业局、那劳乡人民政府组成工作组进行调查取证。经查,县人民政府于1982年分别核发了你组与老街村民小组的《山界木权证书》,你组《山界林权证书》西面界与老街村民小组《山界木权证书》的东面界线清楚,界线相互吻合,不存在政府确权有误。你组认为,你组在那劳乡加油站一带兴建永久性建筑物是合法使用你组的集体土地,而老街集体来阻止的行为是侵犯你组的合法权益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为此,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可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争议土地、山林、水利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未经依法确定权属,或者虽经依法确定权属,但有证据证明已经确定的可能性确有错误的”政府才受理调处规定,本案属于土地侵权纠纷,不是政府处理的职权范围。为此,决定对本案不予以立案调处。
据西林县公安局于2015年1月20日作出的《关于那劳镇芭蕉场土地纠纷事件的调查情况汇报》显示:那劳村老街屯群众以县政府已于2011年确认芭蕉场土地权属老街屯为由,雇请挖掘机对该地进行开垦,损毁那洋屯群众在该地种植的农作物若干,引起那洋屯群众公愤。我局会同物价部门对损毁财物进行清点,但由于场地原貌已被严重破坏,大部分的农作物被泥土覆盖,物价部门无评估依据,因此无法作出损失价值评估。
据西林县公安局于2015年11月16日作出的西公(刑)不立字(2015)00010号《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黄成勇(那洋屯村民小组组长)于2014年12月30日提出控告的那劳村老街屯群众韦园东等人毁坏那老镇石牌坊(芭蕉场)果树等作物一案,我局经审查认为该案系土地权属纠纷引起的群体性事件,老街屯群众韦园东等人毁坏纠纷土地上附着物的行为属于维权过度,其毁坏财物的主观故意并不明显,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那洋屯村民有话说:纠纷因现任县政府调处办某官员而起
西林政府及公安局均承认该案系土地纠纷,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近日,记者来到那洋屯,现年72岁的那洋屯村民岑绍福出示《证明》材料。该《证明》显示:1982年分山界时,那洋屯岑绍福、杨岑杰、韦仁初、罗朝鲜等4人与老街屯岑德诗,双方指定养老院旁边的渭水浓沟上到弄维大路又顺路到弄维叉口,该沟到弄维大路约400米,路接沟点到弄维叉口有约4公里,是以路为分界,路以上归老街屯,路以下归那洋屯,确认后经双方签字并盖章。自1982年到2005年的23年当中,两屯之间无任何争议。23年后的2006年,老街屯一位名为岑立某的教师调到某乡任人大主任后,他私自请挖掘机到那洋屯地界内的石牌坊强行挖土地,被那洋屯村民阻止。随后,他到养老院对面的公路上方挖了约10亩地准备卖给移民建房,又被那洋屯村民阻止。
2009年至2011年期间,岑立某调到西林县调处办任某职。“从此,两屯之间的地界被改、土地之争升级均与他离不开关系。”岑绍福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岑立波占用那洋屯土地时对外称是他买来的,到底是和谁买?他又无法提供手续。2014年1月28日老街屯有10多家村民被损毁经济林,这些都是私人的林木。
韦仕昌说,他家有5亩果树、3亩农田被毁。土地纠纷问题,现在那洋屯与老街屯还在打官司,但果树是他个人在二十多年前所种植,希望公安机关与有关部门尽快评估、抓人、赔偿他的损失。
令人质疑的是,政府等有关部门为何放任老街屯群众韦园东等人动用6台挖土机用了10天时间毁坏那老镇石牌坊(芭蕉场)果树等?即使林木归韦园东个人所有,也必须办理《砍伐证》方能砍伐。
据悉,关于那劳村那洋屯村民土地所有权处理决定纠纷一案,该村民小组已向百色市检察院申请行政监督,并被该院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另外,该村民小组向百色市检察院申请行政督察,该院已于7月13日决定受理。
百检民(行)监[2016]45100000032号通知书截图
百检控民受[2016]32号]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受理通知书截图
如今的法理社会之中,我们既要守法,又要讲理。某些人,把“利”和“权”放在一个至高无上的地位,不仅是人格缺陷,更是“法理”的悲哀。作为“法”,应当依法而行,义不容辞、毅然决然地维护百姓的合法权益,且不可拖延、敷衍、无作为;作为“理”,应当据理而为,而不可陷“权”于不堪境地。如此,才是法治社会的建设之道,才是和谐社会的建成之道。(陈儒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