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本质是确立法律的至高权威。以法治国,国家法律实现对社会行为的全面规范,首先要立足于依法治权,依法行权,实现司法的公正性和独立性。在法制社会的建设道路上,总有人在尝试挑战法律的权威,将罪恶的一面暴露在大众眼前。记者在前不久了解到这样一个恶劣的犯罪事件,当事人徐某身为政协委员却藐视法律且将他人人格尊严狠狠踩在脚下。接下来记者要带大家全面了解整件事情的真相,让公众对犯罪人有清晰的认知,也希望更多的人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2016年5月26日,保康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徐茂东重婚案件,徐某对所做所为供认不讳,徐茂东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以律将追究其重婚罪之刑事责任。但是庭审结束后,徐某并未有悔过之心威胁原告人黄某24小时内撤讼,目前黄某向县法院申请对徐茂东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这件庭审案件实则揭示了犯罪人徐某的道德沦丧藐视法律的行为,接下来记者为大家详细介绍案情经过:
被告徐茂东是保康政协委员,作为公众的他,仅自2011年起近5年内,先后与四人同时存在婚姻关系,其中两名女子生育两个女儿。1992年徐茂东与原配朱某结婚,生有一女,在未离婚情况下,徐茂东于2010年在世纪佳缘征婚网站上征婚,婚姻情况描述为“丧偶”,徐与吕某通过该网站相识后,于2010年11月在襄阳市与吕某领结婚证,吕某发现徐茂东与朱某“不正常关系”,于2011年8月离婚;徐茂东与吕某离婚后不久,同年与陈某相识,利用陈某比其小20岁,社会阅历浅,伪造假结婚证与其结婚,并2012年7月生了一个女儿;2015年6月,一名94年女孩谈在徐茂东办公室喝药自杀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徐茂东买通黑社会威胁该女孩父母,不许报案不许将此事扩大化,最后不了了之。在罪恶的威胁之下,当事人选择了妥协。然而法律是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犯罪之人的。作为中国公民,人们应当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此前的众多犯罪之事都被徐某设法隐藏了下来,然而他依旧与法律背道而驰。此案的被告人黄某不幸遭遇了徐某的迫害,她选择了发声并且合理为自己的权利而奔波。
记者了解到黄某遭遇迫害的经过是这样的:黄某因工作关系与徐茂东相识后,一直把徐茂东当做客户、老乡、长辈看待。哪知在一次吃饭应酬后,徐茂东趁机给其喝下迷药,迷奸后拿裸照要挟,并向黄某敲诈几十万元,黄某选择了沉默,选择了忍受欺凌和屈辱。在徐茂东的软硬兼施之下,与徐茂东以男女朋友的关系相处后,于2016年2月1日,与徐茂东在民政局申请登记结婚。
结婚后,因徐茂东依然与“前妻朱某同居生活,双方矛盾和冲突不断,朱某声称她与徐茂东仍然是合法夫妻。后经黄某不断调查,终于发现徐茂东隐瞒其与朱某至今存在婚姻关系的事实。
黄某在了解到事情后,坚持选择了维权,并像法院提起诉讼。保康县法院已受理黄某对徐茂东重婚罪起诉,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追究徐茂东徐茂东重婚罪之刑事责任。于2016年5月26日开庭审理后徐茂东对所做所为供认不讳。当庭向法院和黄某递交悔过书,但是第二天就威胁黄某:限24小时撤诉,否则要其身败名裂,小命难保!
徐茂东在得知黄某到法院起诉其重婚后,就火速与原配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妄想减轻罪行,并指使原配到法院起诉黄某重婚,法院认为重婚的主体是徐茂东,不起诉徐某,转而起诉黄某实在是无稽之谈,朱某明知徐重婚的情况下未追究其刑事责任,属于自动放弃法律权利,现双方已离婚更无权起诉黄某,对朱某的诉讼请求不予立案。法律从不会包庇任何一个犯罪者,徐某和朱某如此亵渎法律危害他们权益必将遭到严惩。
记者在了解到事情始末后,发现朱某的助纣为虐实在是无知之举,这一步步让他的丈夫走进了犯罪的深渊。朱某叫嚣:“你们为我老公挣钱,我老公为我挣钱”,“谁敢到法院起诉徐茂东她就到法院起诉受害者重婚”。朱某即使在如何声嘶力竭在法律上她完全站不住脚。他们需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受害人们也理应受到保护。
目前,该案尚在审理待判中,但徐某扬言,在保康谁也奈何不了他。难道徐茂东竟然在保康县可以一手遮天?徐茂东无视法律尊严,为满足一己私欲,将一个个年轻鲜活的女孩们推入万丈深渊之中。法律不会让徐茂东逍遥法外,所有被其摧残迫害的女性都将讨回公道。司法公正—就是司法机关在适应法律过程中体现的公平与正确。也指审判人员在司法活动中坚持和体现公平与正义的原则。即使徐某身居政协委员一职也无法一手遮天,民众不会答应,受害人不会答应,法律更不会答应!
记者随后联系到了法律专家,专家认为:当前网络反腐如火如荼,对于政协委员被爆料“涉嫌犯罪五年重婚四人,还有一人自杀无人追究”等事件,应引起有关方面重视。尽管当事人并非政府高官,但其“政协代表”的身份也有符号意义。徐茂东一方面钻民政部门婚姻登记系统漏洞,一方面利益此漏洞屡次实施犯罪行为,且利用“政协委员”身份骗取他人“信任”作为其犯罪的保护伞。职能部门要引起警惕有所作为,查清情况,及时回应舆论关切,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都应该遵循法律,不能违背道德,有损良知!在维护权利方面,我们不能退缩,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的权益而战!
(文章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
(原文链接:http://jjsj.comnews.cn/fzjy/fazhi/2016-08-22/481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