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网首页-资讯中心-商业-内幕-商评-财经-股市-精英-科技-互联网-创业-汽车-企业-房产-娱乐-社会-军事-图片-财经圈

主页>社会资讯>法制>大家看法>

惨遭暴打、绑架,派出所所长 要求“不立案”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16-07-14 16:49:36

  你不要要求立案,立案对你不利,等这些小混混判几年出来后还会找你麻烦。’赵国武所长拒绝立案,并私自放走嫌疑人。绑架过程,嫌疑人曾问同伙‘赵所长到位了吗?

  据受害人马女士举报,赵国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县公安局塔北派出所所长,渎职枉法,导致发生于库车县恶性绑架事件,跨越六个月,仍然久拖不决、久查不清。

  

惨遭暴打、绑架,派出所所长 要求“不立案”

  受害人马女士被绑架过程

  受害人,马女士,新疆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助理。

  2015年12月19日19时40分,马女士刚下班至三楼家中。一伙人闯进家中将其暴打一顿后拖至一楼,绑架到楼下的一车内,后驶离库车县县城。

  “如果她不说出公司董事长在哪里,就把她在戈壁滩上活埋了。”当时车上一施暴者如是说。马女士听后出于害怕,本能求饶,惨遭拳打脚踢。在此过程中,一施暴者打电话给同伙,不停地问“赵所长到位了吗?”

  在该车快到马女士公司门口时,车上有人说:“要不我们先去报案再动手。”马女士感到十分恐惧和疑惑。

  “根据他们的对话,残存的理智告诉我,他们可能是以绑架我的方式逼迫公司董事长出现,而这个‘赵所长’给了我无形的压力,似乎是背后的靠山。”马女士说。

  12月20日凌晨,马女士被绑架到公司门口。随后,警察接到邻居报案赶到,将马女士从车内解救。至此,马女士已被绑架达5小时之久。马女士在医院住院治疗,并经库车县公安局委托法医机构鉴定为轻伤二级,经新疆卓鼎双语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左眼、左耳均为十级伤残。鉴定文书如下。

  

惨遭暴打、绑架,派出所所长 要求“不立案”1

  

惨遭暴打、绑架,派出所所长 要求“不立案”2

  

惨遭暴打、绑架,派出所所长 要求“不立案”3

  库车县塔北派出所所长赵国武故意不立案

  2015年12月20日0时,马女士被库车县公安局塔北派出所警察带到派出所。赵国武所长把她和部分犯罪嫌疑人叫到办公室。当时马女士想给单位同事打电话报平安,被赵国武所长一把拦住,并对她说:“你们的这些事我知道,都是你们董事长惹的祸。”马女士想要解释事件真相,却被赵国武所长打断。赵国武所长把她叫到另一间办公室说:“你不要要求立案,立案对你不利,等这些小混混判几年出来后还会找你麻烦。”同时又不断劝说马女士做公司董事长的工作,让他们放弃立案。

  马女士表示:“一个柔弱的女性受到这样恐怖的人身伤害,怎么连报案的权利都没有?我当时已经身心崩溃,心中只能抓住一根稻草,就是必须要立案,对施暴人追究刑事责任!但赵国武坚决不同意,并拒绝做笔录。”

  赵国武故意不立案,私自放走犯罪嫌疑人

  马女士提及20日凌晨在库车县公安局塔北派出所的情景:“赵国武所长睡眼惺忪,他说:‘天很晚了,有啥话就赶紧说,别影响我睡觉,我要睡觉了,我瞌睡了’。我见他无意立案,就说我就有一句话要说:‘这些人不能放。’他对我说:‘这个你放心,我不会放人的。’我们公司的人赶到派出所后,我就回公司了。我们刚到公司,公司董事长就接到犯罪嫌疑人打来的恐吓电话:‘你现在出来,我们现在就在你厂子门口,你小心点,这事没完。’我这才知道,赵国武所长私自放走了这帮犯罪嫌疑人。”

  由于塔北派出所赵国武所长的不作为,无奈受害人张女士案发第二日到受害人住所地辖区派出所(库车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报案,新城派出所受理了案件并立案。

  嫌疑人提前与赵国武

  据调查,2015年12月18日,嫌疑人从乌鲁木齐市赶往库车县,到达库车已至深夜。嫌疑人一行当晚入住库车温州大酒店(距离受害人马女士居住的小区门口300米距离)。2015年12月19日上午,嫌疑人直奔库车县塔北派出所同赵国武所长会面,告知预实施的计划,赵国武并未阻止其违法犯罪活动。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五)徇私枉法案(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对明知是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

  2、对明知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

  3、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使罪重的人受较轻的追诉,或者使罪轻的人受较重的追诉的;

  4、在立案后,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应当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虽然采取强制措施,但中断侦查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采取任何措施,实际放任不管,以及违法撤销、变更强制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脱离司法机关侦控的;

  5、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判决、裁定,即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的;

  6、其他徇私枉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依据法律,如若受害人马女士所述属实,库车县塔北派出所所长赵国武已构成渎职,对嫌疑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拒绝做笔录、拒绝立案,私自帮犯罪嫌疑人毁灭证据,私自放走犯罪嫌疑人,其行为涉嫌徇私枉法。由于赵国武的渎职行为,导致了犯罪嫌疑人继续逍遥法外、串供毁灭证据,导致此案件久拖不决,案情扑朔迷离,定性不准。(定性为非法拘禁)

  中国社科院西亚非洲所研究员、中国中东学会副秘书长殷罡说:“中国西部地区本身就是一个反恐战场。那些响应国家‘西部大开发’号召,来到西部发展的企业,本就面临着更多的障碍和风险。”

  马女士说,身体的伤痛虽已消失,但是心中的忧虑让她无法沉默:最安全的地方是家,可是作为人民警察赵国武不仅不保护人民,反而纵容暴力、绑架,姑息养奸。那么这些处在反恐前沿的企业家和人民,怎能感觉到家的安全,又如何为西部的繁荣发展做贡献?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张 弘
要了解更多,可继续查阅相关资讯:

推荐新闻图片
热点关注
热点图片新闻
评论热文
推荐文章
关于我们 | 保护隐私权 | 网站声明 | 投稿办法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不良信息举报:yunying#cnwnews.com(将#换成@即可)
京ICP备05004402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