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市,湖南省辖县级市,邵阳市代管,位于湖南省西南部,主要矿产有煤、铁、锰、铅、锌、滑石、油页岩等,自然资源丰富。2015年6月6日,武冈作为邵阳市唯一入选的县(市)正式启动改革试点,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应对改革试点的变化。
2015年3月,武冈市青云煤矿与重庆市巫山县以万正兵为主的农民工签订了劳务用工协议,劳务方必须交纳风险保证押金。
2016年4月至今,以万正兵为主的农民工开始了讨薪之路,其个人也遭受了来自矿方的生命威胁。
依照武冈市劳动局监察大队调查表明,双方存在的争议集中在两点:
一、2015年6月至2016年1月30日期间的结算金额19.3万元。
二、青云煤矿以万正兵等违反协议为由扣押10万风险押金。
青云煤矿位于武冈市秦桥乡青云村,采矿权人是武冈市青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规模6万吨/年,湖南省国土厅颁发采矿权证,有效期限三年(2014.4.14——2017.4.14)。
劳动监察责无旁贷
经武冈市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调查了解,武冈市青云煤矿无营业执照,仅提供了工商局公司名称核准表,更无企业公司登记备案的任何信息,对于青云煤矿务工者无任何劳动保险,却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劳动监察大队副队长说,他们每次去青云煤矿监察企业都是停滞状态,没有发现用工迹象。但是由青云煤矿提供的工人发放工资账目,以及曾经在青云煤矿农民工提供的相关资料,足以表明青云煤矿在非法用工。为何青云煤矿长时间监管缺失呢?
武冈市劳动局监察大队以书面形式回复了欠薪案件:万正兵等工人的问题反映不予受理。因为万正兵与青云煤矿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应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一起去武冈市劳动局的矿工却被搁置,无人理睬,是不是劳动监察大队也在推卸责任呢?
为何武冈市劳动局对青云煤矿无任何行政措施呢?对于青云煤矿的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劳动保险是不是更有保障呢?
青云煤矿安全事故频发 相关部门无人知晓
2015年5月4日,矿工易在熊井下作业时,顶板塌陷,经治疗致残。
2015年8月3日,矿工李伦介井下做业时,采煤导致左手致残。
2015年8月6日,矿工陈国权井下作业时,冒顶塌方,经抢救,四小时后死亡。
以上事故青云煤矿老总表示,对于致残的两起事故没有经济能力的赔偿,等煤矿有钱了肯定赔偿;对于陈国权的死亡不认同,当时是陈国权因病死亡,有赔偿协议证明。陈国权家属当时要求赔偿130万,经多方协调,最后协议赔偿70万。
记者质疑青云煤矿私自开展生产活动。对此安监局主管局长(原煤炭局)说事情正在调查中,局里一直有人24小时在青云煤矿值班,没有进行生产活动,2015年12月30日已经责令其停产。
刚履职的新局长经了解后说,当时发生这件事情时,矿上打了120,(陈国权)被拉到附近新宁县一家医院进行处理,如果不是欠薪事情的发生我都不知道。
为什么青云煤矿舍近求远去了新宁县而不是较近的武冈市医院呢?
2016年6月12日,武冈市安监局签发了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其中表明:确认三起伤亡事故存在,矿方未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原煤炭局,青云煤矿是“保留”的合法煤矿。但是未见安监局就青云煤矿上述事件进行的行政措施。
武冈市国土局一位代姓领导解释称,青云煤矿是合法煤矿之一,在2013年已经停产了。如需要查阅青云煤矿资料,需要局长审批才行,对于提出的信息公开制度不予认可,部分行政审批手续也不行,局里就是这样规定的,有涉密资料的人,其中有自己的同事已被判刑了。
武冈市国土局是在掩护还是真的涉密呢?煤矿又是怎样的涉密呢?煤矿行政审批手续又是怎样涉密呢?
2016年6月7日至8日,武冈市信访局牵头,组织了总工会、安监局、公安局、司法所、秦桥乡镇政府等单位,在信访局会议室,就青云煤矿与万正兵和伤残人员等农民工的相关问题协调,最后无果而终。期间有十多名不明身份人员进入会场。
湖南省劳动监察厅苏处长关于武冈市青云煤矿拖欠矿工工资事情告诉记者,经过查询,武冈市青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在工商系统注册,无此公司企业;工人反映问题时,立即电话通知了武冈市劳动局,责令其办理青云煤矿拖欠工资事宜。
农民工拖欠工资问题,虽然原因很多,是一个社会性的系统性问题,尤其是一些地方政府年年喊着要解决,但是一直没有解决。现在是一个法治社会,地方政府职能部门,主管领导以及行政一把手在事发的前、中、后或是其中的一个环节又做了哪些工作。
我们国家从改革开放到今天,国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得到了质的提高,综合国力几何级数的增长,我们做到了。对于农民工拖欠工资问题又有多难多复杂。这样的类比也许风马牛不相及,但是都是政府解决了前进道路上实实在在存在的问题,怎么就不能类比呢。
请不要让那些忙了一年又一年的农民工含泪而归,谁都有父母亲人,不要让那些付出肢体残缺的人绝望,更不要让死去的人无法合眼安心离去。(记者/杨彦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