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信息报【记者 谈春平】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壤壤,皆为利往。陕西榆林一名人大代表和交警支队车管所长之间,正在上演“因利而聚,利尽而散”现实闹剧。
张琦,陕西省榆林市常家梁胜利煤矿矿长、榆阳区人大代表、榆林佳县水务局公职干部。
2016年7月5日,张琦向本报实名举报:榆林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徐登奎入股其煤矿110万元,后因煤矿生意不景气,张琦不能按时支付分红,随后徐登奎动用黑社会对其进行跟踪,时间长达4个月之久。随后徐登奎又动用公权力,利用法院对张琦进行判决,判处张琦偿还368.8万元欠款。
熟人牵线煤矿矿长与车管所长搭建“互利模式”
张琦与徐登奎相识要追溯到2009年,表现优异的徐登奎,被提拔任命为榆林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一次偶然的机会,经徐登奎一位战友的引荐,张琦与新任车管所长坐在一个酒桌,从而成为朋友。
坊间流传,徐登奎对张琦一向照顾有加,不仅帮忙上车牌,甚至在张琦煤矿经营需要贷款时,都在暗中协调,尽心尽力,一时间,传为一段佳话。
张琦告诉记者:“2009年6月,徐登奎和我商议,要投资110万入股煤矿,随后告知我,作为公职人员,不方便透露身份,因此以其弟徐登军的名义进行合作,在此之前,我和徐登军并不认识,但考虑到徐登奎的关系,我就答应了。”
一切谈妥之后,2009年6月22日,张琦给徐登军打了一张收条,收条上显示:今收到许登军在榆林市常家梁胜利煤矿张琦处投资款壹佰壹拾万元,按年每一万元本金固定分红四千元(分红按年付)。投资期三年或煤矿生产终止日为期,期满或煤矿终止日一次性返还本金及所欠分红。
张琪说,收条上的许登军应为徐登军,“许”系笔误。110万元的投入,按照约定,每年徐登军将获得固定分红44万元,一场“互利互赢”的序幕貌似已经拉开。
不测风云无力支付分红遭起诉
张琦介绍说,他累计在胜利煤矿投入8000万,占22%的股份。本来想放开手好好挣些钱,没想到天有不测风云,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煤炭行业的效益下滑严重,根本无力支付还贷,更不用提分红了。
徐登军给张琦算了一笔账,从入股之日到2015年3月5日,张琦仅支付一笔21.6万元的分红,下欠本金、固定分红及利息368.8万元。
张琦告诉记者:“2015年3月5日,我向徐登军打了368.8万元的欠条,结果10月份时,徐登军以欠债为由,派一群黑社会人士将我围困5-6天,之后我逃出来了。但2016年1月22日,这群黑社会人员又将我堵在办公室,他们也整天待在我办公室,监视着我的一举一动,在多次谈判未果后,我逃到内蒙,回来后就被起诉至法院。判我和妻子共同偿还这笔欠款,欠徐登奎入股110万其实已给他还了本金70多万。”
对于榆阳区人民法院的判决,张琦提出质疑:“我欠徐登军的钱是用于煤矿经营,因为煤矿不景气才导致入不敷出,欠了很多债,并非因为家庭开支借债,榆阳区人民法院为何要判决我妻子郑喆承担这笔债务?”
分红的美梦尚未开始,就结束了,还动用了各种手段争取最后的利益。
谁在耍赖留给众人评说
7月6日,记者来到榆林市交警支队纪委,在纪委办公室,见到了车管所长徐登奎。
徐登奎承认“和张琦是经过战友介绍认识的”,并表示“我本人绝没有入股煤矿,是弟弟徐登军和张琦签订的入股协议。110万本金来源也经得起组织调查。”
徐登奎说:“法院判决后,张琦为了少还钱,也怕房产被查封,多次找到我,希望我能做做我弟弟的工作,少还上些钱,现在好心办坏事,把我扯进这场纠纷。”
张琦则坚持认为,真正与自己合作的是徐登奎,徐登军只是一个幌子,徐登军只是一个国企的职工也没有这么大实力能拿出几百万。实名举报就是要揭发徐登奎作为公职人员入股煤矿获利的违纪行为。
7月8日13时许,本报记者谈春平在认证微博刊发“陕西榆林一官员兼人大代表、煤矿矿长实名举报公安交警支队领导入股煤矿,并且动用黑势力跟踪其四个月,动用法院徇私网判……”博文发出后,引来众多网友围观评论,截止发稿时,阅读量已达二万次。
矿长和所长“利尽而散”的闹剧还在继续,究竟谁在耍赖,留给众人去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