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网首页-资讯中心-商业-内幕-商评-财经-股市-精英-科技-互联网-创业-汽车-企业-房产-娱乐-社会-军事-图片-财经圈

主页>社会资讯>法制>大家看法>

潍坊经济开发区王德明,岂止欠农民一个公平

来源:法制与社会 时间:2016-05-11 16:39:27

  今年4月19日,网络媒体上一篇名为《潍坊开发区西贾庄村征地补偿黑幕》新闻报道,在山东潍坊掀起了不小的风波。这篇文章反映了潍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没有遵循程序合法、透明公开的土地征收原则,隐瞒真相、拒不足额支付补偿安置款,在当地村民中引起强烈不满。4月22日,记者进行了跟踪报道。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此次潍坊市白浪河暨北辰绿洲项目改造涉及到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城街道办事处西贾庄村58户村民,除56户村民已经收到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外,李岭东和另外一户果农没有领取补偿款。李岭东和记者谈及他为什么没有领取征地补偿款中的果树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款。他说潍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暨北辰街道办事处没有公布征地安置补偿安置方案,究竟征收了每户多少亩土地,发放了多少征地补偿款,安置了多少户等;征收的土地是否经过上级政府的批准,他需要知道相关内容,李岭东手中拿着一张表格,这张表格是李岭东用手机从村党支部书记李春洋处拍照而来的,李岭东告诉记者,根据这张表格记载的数据,他的果园地上附着物补偿款是490578元,但这表格根本无法反映和解决整个征地补偿安置问题。

  李岭东还告诉记者“政府不公开、不公示,上访行不通,不解决问题,我只能把潍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北城街道办事处在征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反映给媒体”。

  李岭东的代理律师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孙海涛律师告诉记者,李岭东反映的问题在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征收土地公告办法》中已经有明确规定,其中第三条规定:“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

  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五条规定:“按照征收土地公告内容为: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另外,《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对相关问题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随后,记者联系了多位村民,他们都表示征地事项没有公示过。

  办理征地补偿为何没有公示呢?记者采访了潍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位负责宣传的孙姓工作人员,他告诉记者,这几天开发区管委领导在开会,会后管委会主任王德明将在下周二(4月26日)答复记者相关问题。

  截止记者发稿,潍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王德明仍未答复李岭东反映的问题。试问,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实施为什么在潍坊市经纪技术开发区屡次出现障碍?党和国家倡导的执政为民的理念为什么在潍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没有得到贯彻落实?对此,本报记者将继续关注。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张 弘
要了解更多,可继续查阅相关资讯:

推荐新闻图片
热点关注
热点图片新闻
评论热文
推荐文章
关于我们 | 保护隐私权 | 网站声明 | 投稿办法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不良信息举报:yunying#cnwnews.com(将#换成@即可)
京ICP备05004402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