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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拉客到异地后返程载客被罚3万元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时间:2011-02-18 10:19:12

  □首席记者 何正权 通讯员 姜烽 

  本报信阳讯  “3万元太多了!我一年也不过挣3万元啊!”昨日,面对“天价”罚单,潢川县的哥胡国涛急得要掉泪。因为送乘客至固始后,返程时又拉了5名乘客,他收到固始县运管处下发的一张3万元的罚单。

  返程载客换来巨额罚单

  2月11日,在潢川县跑出租的胡国涛接了一个比较大的活:5名乘客包了他的车前往固始县。将乘客送达后,他在固始县城给车辆加气,遇到5名客人 要从固始前往潢川。谈定了100元的价钱后,胡就把他们带上了。在返回潢川县的312国道胡族路段,一辆车身喷涂有“中国公路”大字的桑塔纳在312国道 上追赶他的出租车,“桑塔纳把我逼到路边,我的车差点撞在树上!”胡国涛说。固始县运管处将出租车扣押,并出具了《道路运输违法通知书》,明确告知:对胡 国涛处以3万元的罚款。

  “我确实属于异地营运,但是3万元的罚款我一个的哥咋能承受?!”胡国涛差点掉泪,“我一年到头还挣不了3万元,这一下子就罚完了?!”      

  运管处称罚款“有理有据”

  昨日,固始县运管处一位叫梅俊强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胡国涛的行为不只是异地营运,还有超出经营范围进行营运,对他处以3万元的罚款是有依据 的。”梅俊强说:“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我们做出处罚3万元的决定,额度是合理的。”梅俊强说,《规定》第八十四条说:“违 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该 规定中的违法行为之一是“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昨日,记者就胡国涛3万元巨额罚单的案例咨询了信阳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人。该负责人说,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专门针对出租车行业的法律、法规,一般 的做法是参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胡国涛的行为适用该规定,但处罚额度应该是1万至3万元。“3万元是上限了,固始运管处罚得有点重。”

作者:何正权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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