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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数刀砍死姐姐称让父母后半生过好

来源: 亚心网 时间:2010-09-13 11:59:48

  亚心网讯(记者 董美玉 通讯员 杨新宝) 弟弟手持斩骨刀无情砍向血脉相连的亲姐姐,致使姐姐当场身亡,8月31日,这起曾经震惊石河子的亲情血案经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赵某因故意 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今年5月11日下午18时30分,石河子总场某连,一栋平房前,退休职工赵易名和自己的女儿赵玫因房子及种地之事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争执中,赵易名的儿子赵刚“见父亲受气”,愤怒地冲过来,殴打姐姐赵玫。

  邻居们见状,赶忙上前把姐弟俩拉开。赵某被父亲拉回房内,姐姐赵玫被邻居拽到家边的连部办公室附近。如果一家人就此静下心来彼此消消气,一场亲 情纷争原本可以慢慢平息。

  而此时,个性好强的赵玫并不肯善罢甘休,大声辱骂弟弟赵某。赵某愤怒地拿起家中一把斩骨刀,冲出家找到赵玫,朝姐姐左腿砍去,赵玫在躲闪中,头 面部又被弟弟连续猛砍数刀当场死亡。

  当天,赵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血案发生后,提起自己的这对“冤家”儿女,年迈的父母伤痛万分。赵某的母亲说:“儿子曾坐过牢,女儿常骂儿子是要饭的,是劳改犯,把儿子气得直 哭,还当众在大街上扇过儿子几巴掌。”在父母的眼里,姐弟俩的积怨由此产生。

  赵易名说,今年春天,赵玫把地1.5万租给儿子种,他们夫妻俩替儿子出了钱,结果儿子三月份种上地,四月份女儿又把地要了回去。

  “案发当天,女儿事先没告诉我们,就要搬回家住,我没同意,她说盖房子她也出钱了,让我还他五千,我就让老伴去借钱,并发生了争执。”赵易名 说。

  和姐姐之间的过结,赵某在供述中说:他刑满释放后,父母对他比较关心,有些冷淡姐姐。去年6月,他坐姐姐的车去市区,在路上,为手机的事,他和 姐姐发生争吵,被姐姐赶下车。他因用力过猛下车时把车门弄坏了,姐姐就当街打了他几巴掌。后来,为了种地的事,姐姐几次和父亲吵架,他很生气,就把地退给 了她。“其实在心里,我早和赵玫断绝了姐弟关系。”

  “案发当天,赵玫和父亲吵架,要动手打父亲,我就打了她。后来她又骂我是要饭的,是劳改犯,我忍无可忍就动了刀。我和姐姐把父母折腾得太厉害, 杀死她是为了让父母后半生过得安宁。”赵某说。

  “赵玫个性好强,一致和她爸妈和弟弟的关系不好。”公安机关在调查时,邻居们向警方反映。

  今年8月24日,检察机关以赵某犯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查明,赵某曾于1993年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服刑期间,多次获减刑,2009年5月26日,赵某刑满释放。

  法院认为,赵玫虽然对引发家庭矛盾激化有一定责任,但赵某持刀连续砍击赵玫身体要害部位,非法剥夺赵玫的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同时,赵某曾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次犯故意杀人罪,且作案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 行。

  但考虑到本案发生在家庭内部成员之间,赵某出于孝顺父母,对姐姐赵玫的所作所为不满而产生的犯罪动机尚不属恶劣,社会影响也没有达到特别重大的 程度,加之其年迈的父母因女儿的死亡在精神上已经遭受巨大打击,如果再失去唯一的儿子,可能将彻底失去生活的希望。

  8月31日,中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赵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作者:杨新宝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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