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10时10分许,崔某驾驶着嘉峪关市城市公交公司的一辆公交车,拉载乘客沿嘉峪关市五一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兰新路交叉路口时,由于车门未关,致使一名乘客甩出车外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6月28日20时10分许,宋某驾驶嘉峪关市雄关汽车运输公司的一辆公交车沿该市新华路由北向南行驶时,由于车门开启,一名乘客被甩出车外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近日,嘉峪关市交通局对嘉峪关市汽车运输公司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公交公司限期整改,决定在半年内取消公交公司新增线路、新增运力资格及扩大经营范围的申请,由公交公司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