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邻居救火突发心脏病身亡,张平(化名)被认定见义勇为。张妻随后起诉获救助的邻居,索赔29万余元。近日,顺义法院判决获救邻居补偿2万元。
2007年初,张平发现邻居陈臣(化名)家起火,前往帮忙扑救,期间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顺义区民政局认定张平见义勇为。但张平妻子认为丈夫的死与救火有直接关系,起诉要求陈家赔偿29万余元。
顺义法院审理此案时,认定张平在没有法定和约定义务的情况下,对陈家事务进行善良管理。这种情况下所产生的责任分担不考虑各方是否存在过错。
法官还指出,为维护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损,如果受害人提出请求,法院可根据受益人受益多少及其经济状况,责令受益人补偿。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双方均未上诉。 (新京报 傅沙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