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诉机关指控,金某于2007年1至9月在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任职期间,以低于市场销售价格向他人供应手机为名,诈骗戴某等五名事主共计947万余 元。
公诉机关认为,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现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常佳 李媛)
据公诉机关指控,金某于2007年1至9月在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任职期间,以低于市场销售价格向他人供应手机为名,诈骗戴某等五名事主共计947万余 元。
公诉机关认为,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现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常佳 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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