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渡口建委原主任受审 浙江奉化卫生局原局长获刑
本报讯(记者沈义 通讯员谭树) 重庆市大渡口区建委原主任毕传瀑涉嫌收受建筑老板“好处费”313万余元,该案由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起诉后,10月22日在该市第五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法庭将择日宣判。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大渡口区政府将区建委下属的某开发公司开发的一项目对外转让,某建筑公司老板得知后,找到时任大渡口区建委主任的毕传瀑帮忙。在毕传瀑的帮助下,这名老板承接了该项目。工程完工后,该老板分三次通过转账方式,付给毕传瀑“好处费”220万元。1999年下半年,在毕传瀑的帮助下,重庆某建筑公司得到了大渡口区政府广场工程项目。2003年1月,该公司负责人通过转账方式付给毕传瀑好处费74万余元。此外,毕传瀑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多家公司好处费。
本报讯(记者曾祥生 通讯员冯建) 由浙江省奉化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该市卫生局原局长梁剑兴受贿一案近日作出判决,该市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梁剑兴有期徒刑八年。
现年48岁的梁剑兴被逮捕前系奉化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2004年12月至2008年3月间,梁剑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为本市部分卫生院建设工程承包人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4万余元。案发后,梁剑兴亲属代为上缴了全部涉案赃款,并且梁剑兴具有立功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