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 页 加为收藏
当前位置 : 主页>财经资讯>消费资讯>

婴幼服装标识须注“不可干洗”

来源:消费时代 时间:2008-10-08 11:45:21
<<消费时代>>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近日了解到,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婴幼儿服装安全而制定的行业性国家标准——《婴幼儿服装标准》将于今年101日开始实施。届时,重金属残留量超标、pH值不符合相关标准以及安全设计等方面不合格的婴幼儿服装将不能出厂销售。而且,标准中凡涉及婴幼儿服装安全方面的条款均为强制性。


  该项标准中涉及到了多项标准,如针对婴幼儿爱拉拽衣物、咬衣服的特点,制定了专门为保护婴幼儿安全的强制性条款,领围尺寸大小、拉链头不可脱卸、服装上绳带的长度及强度、重金属残留量等技术要求。


  标准还明确了量化指标,婴幼儿服装服饰中的可萃取重金属含量中,砷含量不得超过每千克0.2毫克,铜不得超过每千克25毫克,最受家长们关注的甲醛含量必须小于或等于每千克20毫克。考虑到婴幼儿的肌肤比成人娇嫩,因此国家标准将pH值限定在4.07.5之间,并禁用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不得存在异味。


  标准特别强调,因干洗剂中可能含有刺激婴幼儿皮肤的物质,婴幼儿服装必须在标识上注明不可干洗干洗
作者:  责任编辑:拓荒者
数据统计中!!
最新评论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
推荐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保护隐私权 | 网站声明 | 投稿办法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不良信息举报:yunying#cnwnews.com(将#换成@即可)
京ICP备050044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