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龙乐文化艺术公司与北京源泉公司以侵犯音乐作品著作权为由对国内SNS网站开心网提起诉讼一案在国内音乐市场方面引起不小的轰动。
开心网其代理律师当庭予以否认:他表示开心网的音乐组件是与巨鲸音乐网合作的,而巨鲸是中国最大的正版音乐服务提供方,且与北京龙乐、源泉两公司具有长期合作关系。在音乐试听服务方面,开心网已经尽到知识产权保护的审查注意义务。其在证明中称其对姜超的《救救我》、尹相杰的《爱情花开》、陈少华的《别说我的眼泪你无所谓》、《小强怕拖鞋》这些涉案歌曲分别从北京龙乐和源泉取得了合法授权。可,这所谓的“合法授权”早已是一纸空话,因为早在2010年初,巨鲸从龙乐取得的合法授权已于2010年初就截止了,而其从源泉那里取得的授权,人家协议上明确禁止巨鲸对外连接。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导致开心网突然吃了这个闷亏,作为享有中国最大正版音乐产品拥有者之称的巨鲸音乐网来说,这点“不小心”这下可把对其充满信任的合作伙伴开心网给害苦了。不知道巨鲸网是否对与其有合作的其他合作伙伴也存在着类似的“不小心”呢。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巨鲸网也在开心网提供的该证明中特别声明:“如因我公司给开心网提供链接服务导致上述服务构成侵权,则我公司负责承担侵权责任。”表面上看起来,该公司表示愿意承担责任,这看似仗义,然则非也!为什么呢?开心网被诉侵权的根源在于巨鲸,如果巨鲸从一开始就积极承担责任,努力着手解决问题,那么开心网就不会被推到浪尖上,成为被告了。作为国内最大的社交网站,头上戴着的却是一顶侵权的帽子,开心网的用户还怎么敢乱下载其网站提供的音乐服务呢,在以后的日子怎么赢得用户的认同?在中国传统的文化精髓里,小偷是人人喊打的,因为他破坏了社会秩序;而网络侵权实质上就是“偷”别人的东西来为自己牟利,是故意破坏网络经营的规则。如果开心网被判决为侵权成立,那么其社会价值就会直线下降。请问,巨鲸能通过什么办法来弥补开心网的这一损失呢?开心网发展历程上的一个污点,又岂是这么容易就可以弥补和抹掉的呢。 试问,作为享有中国最大正版音乐产品拥有者的巨鲸网你是否真的能担当起如此重大的责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