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打开电脑,看到一则消息《春晚黄宏小品被毙》,说是小品内容涉嫌抄袭,原作是著名收藏家马未都所作,因为牵涉到版权,央视春晚节目组和马先生最终未协调好,以至于小品被毙。据介绍,带妆彩排时,小品效果反应相当好。
看过新闻,让人心痛和遗憾之余,也给人很多思考。
春晚成了除夕之夜所有华人的一顿必不可少的文化大餐,给我们带来了无限的欢乐,给新年增添了喜庆,同时也彰显了我们国家的实力和国人极强的凝聚力。特别是小品类节目给给人们带来的开心。这本是一件极好的事情,但这件事情一闹腾,多少给人们带来一些不快。
我想这样的结局,无论是央视春晚节目组还是马未都先生,都是不愿意看到的。可这样的结局还是出现了。作为央视春晚节目组是不是有点太强势了,既然节目内容涉嫌抄袭,作为那么有实力的春晚节目组就没有能力协调好,拿出姿态,作出让步,满足马老先生的提出的条件,那毕竟是人家的原创,理应得到法律范围内的保护和应有的尊重。而结果,确实置全国人民的期盼于不顾,断然地采取毙掉节目的做法,这是在有些欠妥。要知道,黄宏巩汉林这样给人带来快乐的笑星是全国人民所期盼能在春晚出现的,没有他们确实让人有点遗憾,何况这样的小品更能给人带来欢乐呢。
我想马先生也是为这一个理而争。马未都先生我在电视上也多次见到过,却是一个博学有水平的人。我想马先生也不在乎他所提出的15万作品使用费,正如他所言,他要把那15万如数捐出。可是,在这样一个关键时候,双方一争,结果却是这样,我想这也是马先生没有想到的。有些时候,权利也是要维护的,但和给全国人民带来欢乐相比,自己又没有受到特别的损失,还是以快乐为上的好吧。与民同乐,何乐而不为。
能不能让人这样想,央视春晚节目组的态度是:还让你争,还让你提条件,我大不了不上这个节目,人有的时,节目有的是。
和谐社会,以和为贵。
和谐社会,把大多数人感受放在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