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前掌握的信息中,能够了解到的也仅是陈琳在北京和老家重庆均至少有一处房产,房子的具体价值还无从得知。
昨日,记者向律师咨询陈琳死后的财产继承问题时,得到的答复却是其夫张超峰与陈琳父母均为财产的第一继承人,也就是说,虽然众人指责张超峰没有带给陈琳幸福,但却可以分得陈琳的绝大部分财产。
据了解,一般情况下身为艺人,因为经常奔走演出,通常都会为自己买保险,有人推测陈琳应该也是如此,而且之前外界也盛传,陈琳在2005年左右也为自己买了份高额保险。张国荣当年跳楼自杀,留下了大笔保险金,如果陈琳也有保险在先,应该也会得到一些赔偿,那么,这笔钱会留给谁呢?对此有律师表示,如果保险没有注明受益人,理赔金将平均分配给陈琳的父母和张超峰。不仅如此,针对婚后的共同财产,根据法律上的规定陈琳与张超峰各占一半,虽然陈琳的父母也是财产的继承人,但是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上,张超峰除了可以得到自己原有的那部分之外,还将与陈琳的父母平分陈琳名下的共同财产。
由此看来,陈琳死后,如果没有遗嘱注明财产分配,最大受益者就将是张超峰。而这样的事实摆在眼前,也着实让不少陈琳好友难以接受。(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