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于2009、7、9策划一《梦想照耀中国》专题,还开了隆重的颁奖晚会,各色成就梦想的成功人物登上主席台,接受嘉奖。冯小刚是得奖人物之一,如果说冯是实现梦想的著名人物,我们是可以接受的。毕竟,成亿的票房是存在的。至于电影究竟如何,可以各说各话。文学、艺术的事情本来就没有统一的标准。问题不在此,问题在于《南方周末》给冯小刚的定义:“是一位连续高票当选的民选的文化英雄。”
似乎是为了加重“文化英雄”的分量,前面加上民选二字。民选,自然是民意。可这民意仍然充满了诡异,如果冯小刚是民选的,其它当选者也应该是民选。可看其余的人,有些我们并不熟悉。如江平,其跌宕人生,为中国法制建设做的巨大贡献令人动容,却并不为大多数中国人所熟知。因为有关部门不宣传,媒体不报道。显然,这里有媒体的倾向。如此说虽然都是中国梦的实践者,却有是民选的,有的不是民选的。民选的,是事先说明是选文化英雄吗?
何谓英雄,为此我特意查了一下词典:1、才能勇武过人的人。2、不怕困难、不顾自己,为人民利益而英勇斗争,令人钦敬的人。3、具有英雄的品质。
综合三种解释,既为英雄,自然要有奉献、献身精神,要让人们想起来肃然起精。而文化英雄,当然要在文化上为中华民族书写出浓彩重墨的篇章。“文化英雄”这个词不知道是否是《南方周末》第一次提出,但想想,能担当起此名称的,还是有一串说起来就让我们心动的名字的。古有屈原。近代有陈独秀、李大钊、胡适、鲁讯等等,现代有赵丹、张志新、遇罗锦等。可冯小刚,无论如何是称不上英雄的。其实,如果把冯小刚定位到成功的文化商人倒是恰如其分。冯氏幽默、京式调侃在他的贺岁片中得到淋漓尽致的表现,很是抓了一部分人的眼球,所以,票房好得不得了,成为中国导演中的票房大腕。票房第一就是英雄吗?其实,冯小刚自己很有自知之明,他对记者访谈中坦诚表示:“其实,我是一个既得利益者,我一直拍那种贺岁片,我们现在说的这个事跟我的电影作品比较远。但是,我觉得凡事还得有点良心,我应该说点实话。”看,人家自己清清楚楚知道文化英雄跟其作品比较远,并清醒地知道我应该说点实话。自己都知道不是英雄,你怎么就能把一顶“文化英雄”的帽子硬戴到冯小刚头上,让人家不自在呢!
大师已经贬值、大师已被质疑,更有自称大师者被唾弃。如今,说谁是大师,谁都不肯承认。有文章竟然说,如今说人是大师,就好象说良家妇女是小姐一样。大师的称号有如今下场,固然有伪大师沽名钓誉所造恶果,而媒体的炒作、夸大其词、推波助澜是脱不了干系的。为了赢得眼球,把一些冠冕堂皇的大帽子给被宣传的人戴上,终于惹得读者反感,正面宣传成了反面报道。《南方周末》是强势媒体,对一个人的褒贬绝对可以引导社会舆论,不知道是因为大师名称的尴尬,所以想了一顶新的桂冠:文化英雄。还是真的认为冯小刚是文化英雄。无论两个原因中的哪个原因,“文化英雄”的帽子是一顶不应该制作的帽子,我们现在还不知道,在现存这个浮燥的社会里,是否有人具备真正“文化英雄”的资格。当然,很可能有默默无闻的为中华文化做出丰功伟绩的人,堪称现实世界的文化英雄。但现在活动在报纸上、电视上的文化人,请问哪个敢站出来说我是中国的文化英雄,不被唾沫星淹死才怪。
《南方周末》给冯一顶英雄的桂冠,被冯拒绝。“我是一个既得利益者……我应该说点实话。”这是《南方周末》的尴尬,是媒体的尴尬。这也提醒媒体,制造大帽子的时候,要想想戴他的人是否具备资格,否则就不必制造。
冯小刚是文化英雄 英皇一亿挖角
来源:博客
时间:2009-08-23 01:00:17
作者:dl王毅 责任编辑:拓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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