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像沾了“佛气”一样“渡”了阿娇时,当我们听了佛祖的规劝对张柏芝放下“屠刀”时,为什么惟独对陈冠希抱有如此“是可恕孰不可恕”的态度,仿佛非得抽他的筋、拆他的骨不可呢?扯不上“罄竹难书”,至少有这么几点:出了事,他不像个男人,给了自己一道所谓的“封杀令”后,一走了之;到了开庭,他更不是男人,躲在异国他邦做证,对着媒体镜头,猫哭耗子;现在,骂声趋于平静了,他又想着在香港娱乐圈抛头露面,颠覆他那句“我将永久退出香港娱乐圈”,人无信则不立!
往人道上讲,我们没任何理由也不忍心将陈冠希赶尽杀绝,毕竟他只是闯了“色祸”,而非奸淫掳掠,罪大恶极,对于他的“复出”,我们大可以将之视为从监狱里里出来的人,再给他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但是,民愤未平、众怨未消之时,他怎么可以心安理得地背叛当时在众多媒体镜头前发下的誓言,敢情他口中“永久”的概念就是他离港的“453日”吗?诚意之匮乏,诚信之沦丧,岂是一明星偶像之根本;阙如这般根本,何以安身立命,更别说人之表率矣!
CNN电视专访中,陈冠希的“哭戏”和“忏悔戏”将会如何,咱们拭目以待,但有一点不得不佩服的是:陈冠希确实对得起演员这个行当;敢拿生活当为戏,不分戏里戏外,难辨真伪实虚,统统“戏”之,不愧真“戏子”也!最绝的一出就是,陈冠希拿所谓的“自虐形象”表“忏悔真诚”,看着那精心化妆而成的条条栩栩如生的“伤疤”,看着他像个无辜的孩子一样反手扣上的“手扣”,啥叫“入戏太深,深不可测”,这便是也!说真的,策划拍摄这组“自虐”照片的幕僚不愧为一高手,他点上了大家一个共同的“死穴”:恻隐之心;可惜的是,陈冠希的“自虐”到底是“做作而成”的,远不如廉颇的“负荆”来得更为诚恳和实在。
所以,在我看来,不管是电视专访中陈冠希的“哭戏”还是他沾沾自喜的“自虐形象”,充其量都是抢人眼球但打动不了人心的把戏,若大家觉得不厌烦的话,倒可以将之视为一次关于陈冠希的“行为艺术”,效果如何不得而知,但千万别落下个“笑果(讥笑之结果)”,尴尬了当事人则无妨,怕只怕难堪了整个圈子,毕竟“和尚”和“庙宇”的关系是非常之奇妙的,一荣也许能俱荣,但一损绝对会俱损!
(郑钟海,广州)